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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并非只是暴力的牺牲者

Carsten Minasch

据推测在瑞士每10名女性中就有1名在伴侣关系中受到身体或性上的暴力侵犯。而对于有多少女性也带有暴力倾向,瑞士并没有进行过研究。甚至在瑞士对于“女性施暴者”是否存在,尚存争议。

瑞士缺少一个全国范围关于家庭暴力的统计。一些民意测验的结果显示10%-20%女性遭受过伴侣或前男友的暴力对待,40%受到精神折磨。这是一个由联邦直接负责的调查总结出的结果。

2000-2004年之间,因伴侣关系中的暴力行径而丧生的女性平均为22人,男性4人。

外国女性,无论处于哪个社会阶层,因家庭暴力而受伤的数据都多于瑞士女性。无论外国还是瑞士女性,刚刚结婚的年轻女性比未婚女性遭受暴力的风险要大3-4倍。

暴力的不同原因

暴力这个名词含义很广,或许是一个耳光、踢在身上的一脚,甚至有可能是杀害。所谓性暴力是指所有形式的性逼迫行为。

研究表明针对这些暴力行为,没有个别具体的原因。在伴侣关系中的暴力现象,多与男性的性格有关,而不受受害女方的性格所影响。

儿时经历的暴力、酗酒和犯罪行为都是构成伴侣关系中暴力行为的组成因素。伴侣之间的力量不均经常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此外,外界压力,比如怀孕、孩子降生、离异等都是导致暴力冲突的重要原因。但是负责该项调查的Marianne Schär Moser女士强调说:“没有任何一个原因存在导致暴力的必然性。”因为存在各种各样不同的暴力原因,因此解决方法也应该从各个层面着手。

法律的漏洞

这项调查进一步证实了2004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法的漏洞。这项法律规定夫妻和伴侣之间的暴力应该受到官方的追踪。

与其他犯罪不同的是,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可以依据受害者的要求而暂时中止。比如性迫使或者强奸案例,都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只有当受害者再次主动提出申诉,审理方可继续进行。

专家对此提出批评,因为很多情况下,受害者会迫于伴侣或家庭的压力而提出中止审理,而这种压力又几乎无法被证实,因此法院对此也束手无策。这与受害者必须主动再次提出,方能继续审理这条规定是自相矛盾的。

女性暴力行径同样存在

总的来说,对于男性在家庭中受到暴力侵害的调查在瑞士几乎没有,瑞士需要一个这方面全国性的问卷调查。而前不久公布的这份关于暴力的调查中缺少有关女性暴力的数据。

Schär Moser说:“我们不能忽略女性暴力行为”。在瑞士关于女性暴力是否存在还有争议。

弥补科研漏洞-调查男性受害者和女性施暴者的数据是社会的要求。Schär Moser女士在总结报告中引述了德国女性暴力存在的事实,在男女关系中男性成为各种形式的暴力牺牲者是存在的。男性受到的暴力侵害,多以精神折磨为主。

德国电视台曾经播出过一个节目,题目叫做《我的妻子打我》,在家中受到妻子暴力对待的男性可以在电视中讲述自己的经历。这也证明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是存在的。

瑞士资讯(swissinfo.ch),杨旭东

如果一个人的身体、精神或性权利受到来自家庭某成员、当前或过去的伴侣的威胁或侵犯时,这个人便被认定为遭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也包括反复的侮辱和骚扰。

调查显示,在瑞士,每5名女性中,就有1名在一生中至少有一次遭受肉体或性虐待,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每10名女性中,就有4名面临精神虐待。

在遭受肉体虐待的同时,几乎总会发生精神虐待。

其它调研则估计,5-10%的男性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2001-2004年间,平均每年有22名女性和4名男性死于家庭暴力。

2003年,家庭暴力被定为刑事罪,检察官可以对嫌疑人直接提起公诉。

2007年生效的公民法的新补充条款明确了对家庭暴力犯罪人的刑罚,制裁的手段包括限制令等。

瑞士在国家和州的两级都致力于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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