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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侠、手滑党听好了:点赞有风险,转发需谨慎!

A person clicks like on a facebook post on a smartphone
在法律上,究竟给他人发的帖子“点赞”意味着什么、需承担哪些责任,尚无明确界定。 Keystone

瑞士法院近日一纸判决无异于一石激起千层浪,给“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键盘侠”、还有那些习惯性点赞的手滑党敲响了一记警钟:给Facebook帖文点赞,因其会助推贴文中信息进一步在网络上传播扩散,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诽谤中伤。据互联网法律领域的专家介绍,瑞士针对“点赞的有罪裁定,可谓是全球首开先河地涉足了这个棘手而混沌的法律领域。

马西斯·凯恩(Mathis Kern)目前在驻址于瑞士日内瓦的Byrne-Sutton Bollen Kern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他解释道,《瑞士刑法典》第173条(英)外部链接严禁(行为人)因指责他人不道德行为而针对该人作出任何不实言论,与此同时,也禁止传播散布他人作出的此类不实言论。否则,将被裁定为侵害名誉及私密或私人领域的犯罪行为。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其他西欧国家,均有类似的法律规定;而英美法系国家则更倾向于将文字诽谤(譬如借助书报、杂志进行诋毁中伤)和口头诽谤区别对待、酌定量刑。

5月29日,苏黎世某法庭因一名瑞士男子此前给Facebook上多则谴责一名动物权益保护者-奥地利动物权益组织VGT的主席Erwin Kessler具有种族主义和反犹倾向的贴文点赞(即点击“Liking”),而对其作出了犯有诽谤罪的判决。与此同时,该法庭还基于该男子不仅在相关贴文下写评论、而且数次在自己的主页中分享那些贴文,裁定其行为符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

在深谙互联网法律条文的凯恩看来,毋庸置疑的是,在贴文下发表个人评论,显然符合关于“作出不实言论”的条款,且分享这些贴文也等同于“传播扩散不实言论”。不过凯恩认为,给某个别人发的帖子点“赞”,很难在现有法律框架中“找到适宜的界定条款”。

“我个人感觉,区区一个‘点赞’就代表着我对帖子里的观点表示赞同和支持,未免有点儿小题大做、言过其实了,”凯恩特意补充道,据此判定给一个帖子点赞是否就必然等同于“传播”(不实言论),在法律上仍尚无定论。

因此凯恩也表示,由于截至目前官方尚未对外公布法庭裁决的完整信息,因此在知晓细节之前,他很难理解苏黎世法庭作出这一判决的理由。

凯恩指出:“在这一案例中,法庭或许会把所有要素作为一个整体来全方位考量;我不确定这个定罪判决结果是否是基于Facebook的意见倾向而盖棺定论、最终拍板的。”

尽管有“阴谋论”的猜疑,但凯恩仍然呼吁社交媒体用户们遵循“谨慎”原则,尤其是在上级法院对此案的裁决结果公开作出支持或驳回声明之前,网友们还是得在点赞时小心、再小心。

虽说在身为律师的凯恩看来,这一关于点赞Facebook贴文的判决即便是在全球范围内也属史无前例的新鲜事儿,但他明确指出,Facebook上所谓的“网络暴民”现已成为最常见的诽谤形式之一。

“显而易见的是,Facebook上人们的顾忌和自制力比其他人要低得多。”

(编译:张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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