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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医,我在瑞士工作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瑞士中医存在的问题:无序的竞争,引发的劳资矛盾,医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邵大海

近年来,中医诊所在瑞士数量迅速增加,在弘扬中华医药和文化同时,随之而来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多。由于从中国来的医生语言不通,不了解瑞士法律,同时由于接受过良好教育,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他们又有很强烈的维权意识,因此,中医行业劳资双方的各种纠纷和矛盾也就越来越凸显。

那么,在瑞士作为中医从业者和业主,在法律上各自应该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什么,是很多人不甚了解的盲点。因此,5月5日,中国驻瑞士总领馆在苏黎世聘请吴帆律师,为在瑞士的中医、中医从业者、以及计划进入中医行业者举办了一个名为《瑞士中医诊所法律实务》的讲座,为大家普及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问题所在

瑞士中医行业目前存在最大的问题是:无序的竞争,引发的劳资矛盾,医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这个讲座的目的在于让中医及雇主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关系,同时知道对方的利益和诉求;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如何调整自己的态度行为。

合同语言;

待遇(薪酬、带薪假、机票、房租、继续教育);

工作时间(弹性工作制、缩短工作时间、规定休假时间、加班);

竞争条款;

兼职;

协议的终止;

对病人的责任(医疗纠纷或事故);

劳资纠纷的解决。

由于不懂语言,不了解瑞士法律等原因,致使许多医生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吴律师强调,被聘用来瑞士做中医,从开始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时,就一定要清楚各条款的法律功效。比如,在终止合同和解雇一项中有一些惩罚条款,有雇主的合同中就埋藏有陷阱。对此,吴律师给瑞士资讯swissinfo.ch记者讲述了她曾受理过的案例:

正常情况下,在瑞士解雇员工是用挂号信的形式通知对方,信中不需要写理由。而中医行业有雇主却在解雇信中加入一些理由,理由是雇员违反了某项协议或瑞士某条法规,而这些理由可引发某项惩罚条款,罚款金额可达数万瑞郎,而雇员一旦签名,不但丢了工作还要支付高额的罚款。而且,这些雇主每次故伎重演,屡试屡验。

在瑞士从医,满足以下条件者,离开瑞士后,可得到工作期间所有缴纳的养老金和退休金。

养老金退还条件:

国籍国(如:中国)与瑞士没有签订社保双边协议;

缴纳超过11个月;

永久离开瑞士;

不到退休年龄;

不享受瑞士社保福利。

L证转B证

关于工作签证的种类与申请,吴律师就大家关心的瑞士居留证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从劳动管理部门到移民局管辖,吴律师说,瑞士在聘用劳工方面,瑞士与欧盟的公民拥有优先权,要想从第三国(欧盟以外,这里尤指中国)聘请中医,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明,证明在瑞士和欧盟都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从中国来瑞士从医的人员,正常情况下持L类居留证(短期一年居留工作许可,最多可以再延长一年),其居留许可是与雇主绑定的,就是说,在瑞士工作期间不可以更换雇主,不可以自行开业。这样也就造成了很多诊所的短期行为。

不过,最近瑞士有一条新的法规,要想从L证换成B类工作居留证已成为可能,手续上必须由雇主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其前提条件是该诊所必须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中医本人要掌握一定的瑞士国家语言。而且,雇主非常需要这位中医人才。正常情况下,这是小的中医诊所很难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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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开诊所

对于在瑞士越来越多的中医诊所的现象,吴律师说,从市场的角度看这是正常的,这是我们中国市场特点在瑞士的一个延伸,中国人就是喜欢雷同的行业,你做这个,大家都一窝蜂去做这个。

到此,记者不禁想起曾经在微博上看到的一个帖子:【中国人和犹太人的区别】犹太人在一个地方开了一个加油站,生意特别好,然后第二个犹太人开了一个餐厅,第三个犹太人就开了一个超市,这片就很繁华了。中国人开了一个加油站生意特别好,第二个中国人肯定开第二个加油站,第三个、第四个恶性竞争,最后大家都没得玩。

另外,还有一个中国特色就是价格战,便宜-引发恶性竞争,对此,瑞士政府方面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只要不触及法律底线,让其自生自灭了,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市场机制,当价格低到诊所无法生存了,自然就…。

如果你确定要从事中医行业,吴律师为大家建议了创业三部曲:

市场信息,自我评判– 知己知彼,了解市场供需和自身长短(能力与资源);

市场进入– 基于风险性判断的明智决定(参与方式与目标);

市场行为– 在法律和监管框架内、对规则的掌握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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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解决与寻求帮助

如果劳资双方已经发生矛盾或冲突,应采取调解、理性对话的方式解决,调解不成,任何时候,当事人都可终止调解,开始诉讼。一旦进入法律诉讼,人力物力将耗费巨大。吴律师建议,解决中医行业劳资双方矛盾和冲突最好的方法是成立行业自律组织,比如中医诊所协会,依次可展开理性对话,从而促进行业进步,维护中医形象。

另外,吴律师向大家推荐,瑞士已经有一家专门针对中医的协会- SBO-TCM瑞士中医职业组织(Schweizerische Berufsorganisation für Traditionelle Chinesische Medizin),该组织由瑞士成立,从属于瑞士补充医学总联盟。

瑞士律师,1967年出生于中国杭州。

2000年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学硕士,先后就职于瑞士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著名律师事务所,2005年瑞士成为苏黎世州注册律师,2007年成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她的执业领域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如中国企业收购、参股欧洲公司, 或在瑞士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公司管家服务和其他公司法、合同法事宜。专长领域是国际技术转让协议和国际贸易协议等。

她还在外国人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帮助私人和企业客户办理工作和居留许可、入境签证,家庭团聚等。

作为一家由华人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其优势是更能为华人当事人着想,会尽最大可能帮助当事人。

语言:中文(母语)、德语、英语、荷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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