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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银行要求对罚金做减税优惠

百达银行(Pictet)、隆奥集团(Lombard Odier)等私人银行不希望重新修订法律。 AFP

瑞士纳税人是否应该替企业的犯罪行为偿付部分罚金?各私人银行认为,其他国家对逃税罪行实施的数十亿瑞郎罚金应当能用来要求减税。

他们的理由是,瑞士银行不应该为维护外国法律负责任。

从2009年对瑞银集团(UBS)处以7.8亿美元罚款开始,仅美国就已向80多家瑞士银行判处了总额逾50亿美元的罚金。然而人们预计,还会有更多来自美国、法国、比利时及其他国家的罚单摆在瑞士各银行面前。

随着罚款金额不断升级,瑞士政府已在起草法案,意欲禁止对罚款减免税负,不过允许企业在被迫偿还非法赚取的利润时要求减税。一旦议会通过该法,那么美国在2014年对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判处的28亿美元罚款中,就有8亿美元可以要求减税。

然而瑞士私人银行家协会(SPBA)并不满足,其在周二(5月31日)发表的年度报告中称,法律就根本不应该修订。该游说组织希望法律维持现状,因为现有法律允许税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酌情决定,是否对罚款做减税优惠。

该协会年报提出的关键论据是,“外国法律体系在瑞士没有效力”。换句话说,只要一家企业不违犯瑞士法律,那么就应该能够对别国判处的罚款要求减税。

瑞士银行家协会(SBA)也支持这一看法,并指出法律修订提案将违反纳税个人或法人应按其能力缴税的宪法原则。

您对这个问题有何看法:企业应该对罚款要求减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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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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