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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婚姻:保护人权与制裁犯罪并举

AP Photo/David Guttenfelder

为了打击强迫婚姻,瑞士将会很快出台一部专门法律。强迫婚姻的界定一直很模糊,而且连带着暴力和被社会孤立的问题。强迫婚姻的存在尤其引起了人们对少数外国移民融入问题的深思。

婚姻“不是、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成为一件个人的事儿。”法国人类学家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这样写道。几个世纪以来,在各个社会,同一部族内部通婚一直都占主导地位,因此,人们都是在同一社会群体内寻找伴侣。

直到几十年前,在欧洲,由于经济、文化和政治原因,年青人也可能被强迫结婚。如今,在西方国家,法律禁止强迫婚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逼婚现象完全不存在。

2005年,为抵制强迫婚姻,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通过了一项决议。从那以后,包括英国在内的几个国家已经采取了特别措施以反对逼婚。

由于受到来自国会及人道主义团体的压力,在今年年初,瑞士联邦委员会也呈递了一份法律提案,联邦两院对此还在仔细审议中。该提案规定,强迫婚姻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即使受害人没有起诉,犯罪责任人也可能被判处最高5年有期徒刑。目前,强迫婚姻作为强迫他人的行为会被处以3年徒刑。

缺乏数据

对于瑞士的强迫婚姻现象,目前,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大多数科学研究仍处于萌芽状态。2006年,据Surgir基金会估计,约有1万7千起强迫婚姻案例,但是他们使用的研究方法受到了多方质疑。从那以后,研究人员们都表现谨慎。

zwangsheirat.ch咨询网站(直译名“强迫婚姻网” )平均每周接到1-4个可能涉及强迫婚姻案例的求助电话,暑假期间会达到9个,大部分来求助的人都是13-25岁之间的第一代或第二代移民。

在Anu Sivaganesan看来,这些数字只是“冰山一角”。“向我们求助的人都是决心反抗家庭苛刻管制的那些人,暗处不为人知的事例又有多少呢?”这位24岁的苏黎世大学法律系学生从2005年开始就在非政府组织工作。

对于强迫婚姻的受害者,对自由的追求往往和对家庭强烈的忠诚感与归属感之间发生矛盾。而且,他们害怕受到身体上、经济上的报复,或者面临更实际的威胁-对于外国公民来说-如果其居留证是由于婚姻而获得的话,他们则要面对回国的命运。

“尽管主要是那些经济社会背景很薄弱的女性们来请求帮助,强迫婚姻也触及了男性受害者,”来自斯里兰卡、目前已是瑞士公民的阿努·斯瓦冈纳萨(Anu Sivaganesan)接着说,“例如,在阿尔巴尼亚社团里,30%来咨询的人都是青年男子,他们大多在瑞士出生、长大,所以难以接受这种强加的婚姻模式。”

但是,到底是什么促使家长强迫自己的子女结婚呢?在斯瓦冈纳萨看来,“强迫婚姻是父权社会的写照,也是由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如果否认这点,就会适得其反,因为直到现在,这个话题还是个禁忌-人们避讳这点,是因为害怕为政治所利用,也可能会成为限制移民的手段。”

“然而,特定宗教并不是先决因素:来zwangsheirat.ch寻求帮助的受害者,有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库尔德人(Kurd)和土耳其伊斯兰教徒、泰米尔印度教徒(Tamil Hindus)、阿尔巴尼亚和科索沃穆斯林教徒。”

融入是关键

人类学家安妮·拉万奇(Anne Lavanchy)在沃州对强迫婚姻进行过一项研究,并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广泛存在提出了质疑。在她看来,“强迫婚姻不应该与特定的文化或宗教扯上关系;在任何国家,强迫婚姻都不代表一种社会规范。” 

这位纳沙泰尔(Neuchâtel)的教授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融入的进程。现实中,一些移民家庭处于社会和经济孤立状态。为了和自己的祖国保持联系,他们趋向于重塑已被摒弃的传统,将祖先的习俗“发扬光大”。

安妮·拉万奇接着说:“一些家庭受到社会孤立,受着诸如家暴问题恶化的潜在威胁,这在社会和医疗方面都造成了影响。对强迫婚姻的讨论使得这一切得以曝光。”

“移民们常常会发现自己的生活并不稳定:要不断延期居留许可,难以找到工作,没有社会地位。人们要意识到这些事实,还要考虑到社会总是偏执的把一些社会问题和移民联系到一起。特别应该指出的是,移民们因为社会排斥而产生的边缘感。”

野蛮化或庸俗化

在瑞士,对于强迫婚姻的讨论是特丽克丝·希伯莱因(Trix Heberlein)于2006年发起的。这位时任瑞士国会联邦院议员的由自由民主党代表在国会上提出了首个提案。现在,在联邦移民局(BFM)的推动下,很多州已经开始发起预防和帮助受害人的计划。例如,日内瓦州组织了各种课程:一方面,开设课程以提高教育卫生领域工作者对强迫婚姻的敏感度,另一方面,还要为移民群体开设相关课程。

为了打击强迫婚姻,首先需要理解该现象,人权主义者安妮·拉万奇和阿努·斯瓦冈纳萨都异口同声地对此进行了强调。

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定义强迫婚姻、如何区分“强迫婚姻”与“暴力下取得双方同意的包办婚姻”。如何知道一个年青人是否出于自愿而结婚的呢?如何在顾及国家传统的情况下,来保护这些年青人呢?可能别国的传统难为我们这样的社会所理解,但是它在本国却是合法的。

安妮·拉万奇在沃州进行的研究证明:区别强迫婚姻和其他暴力行为(比如家庭暴力或贩卖人口),对专业人员来说还存在一定难度。

“新法律具有重要的象征价值,但是为了实现目标,则要避免法律的政治化。逼婚现象常常被认为是普遍的‘野蛮人’的传统。”阿努·斯瓦冈纳萨强调道,“强迫婚姻的问题在于:它违反了人权。人们不能将它利用为驱逐外国人离开瑞士的新策略。”

10月份,国会将再次讨论该话题,同时一并讨论的还有关于避难法和外国人法的修改,也很可能对基督民主党议员阿罗斯·格米尔(Alois Gmür)呈递的提议进行讨论。阿罗斯·格米尔请求将有强迫婚姻行为的人归入到要驱逐的外国罪犯范畴。这也证明:在保护强迫婚姻受害人的同时,法律更要加大力度打击逼婚行为。

2011年2月23日,瑞士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计划,反对强迫婚姻。目前,国会正在对该计划进行审议中。

以下为一些预订措施:

强迫婚姻被认为是违反瑞士刑法民法;

任何用暴力或者威胁强迫别人结婚的人都会受到惩罚,最高可以判处5年刑期或者处以罚金;

当婚姻违背夫妻双方一方自由意愿,该婚姻就会被宣布无效;

在国外和未成年人的婚姻,根据瑞士法律,被视为无效婚姻;

(来源:联邦司法警察局)

大多数国家把结婚法定年龄定为18岁以上。

尽管如此,根据联合国预测,超过1亿的女孩可能会在未来10年结婚。

在过去的30年间,童婚现象明显减少,但其在农村或贫穷地区依然较为普遍。

在孟加拉国(Bangladesh)、马里(Mali)、莫桑比克(Mozambico)和尼日尔(Niger),超过一半的儿童都在18岁前被强迫结婚。也正是在这些国家,超过75%的人每天花销不超过2美元。

根据女性研究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research on women)的研究报告显示,特定宗教和童婚没有任何联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列举了家长决定给孩子订童婚的2个原因:

孩子们的存在对家庭来说是个经济负担;

婚姻被看作是保护孩子,防止性侵犯的一种方式;

父母希望借童婚避免子女意外怀孕,意外怀孕会累及未来婚姻。

来源:联合国和妇女研究国际中心

(译自意大利文:薛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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