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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人妻”在瑞士:亂了三觀,還是愛的勝利?

“我應該算是台灣人和瑞士人結合的“同志人妻”裡,時間最久的了:21歲那年,我通過網絡聊天室-也就是如今說的 網戀 認識了我的瑞士老公,相愛19年, 婚齡 11年。”
“我應該算是台灣人和瑞士人結合的“同志人妻”裡,時間最久的了:21歲那年,我通過網絡聊天室-也就是如今說的'網戀'認識了我的瑞士老公,相愛19年,'婚齡'11年。” Ricky

他們來自台灣,和許多愛情橋段一樣,追隨戀人移居瑞士,締結為註冊伴侶,成為“同志人妻”。如今,台灣已在亞洲率先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然而瑞士卻止步不前,甚至遠遠“落後”於台灣。瑞士和台灣,哪個社會環境更讓他們心生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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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婚姻,能在宗教氛圍濃厚、不少民眾依然尊崇傳宗接代、香火相繼傳統家庭觀念的台灣獲得法律認可,引發外界熱評如潮。有人將其視為道德的淪喪、人性的扭曲,高呼“亂了三觀”;也有人不吝讚美之詞,認為此舉象徵著社會寬容、愛的勝利。

瑞士自2007起便認可同性伴侶登記為民事結合關係,然而12年過去了,還遲遲未能邁向同婚合法化,遠遠落後於包括台灣在內的其他國家。瑞士同婚合法化究竟遇上了哪些阻礙?身為亞洲同性戀,在瑞士會遭遇謾罵攻擊、職場歧視、甚至霸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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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孩蔡沅臻和她的希腊籍女友目前均就读于苏黎世大学。她们还在考虑是否要在瑞士注册为民事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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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发布于 瑞士資訊swissinfo.ch記者通過社交媒體收集了讀者對同性戀群體感興趣的問題,並且帶著這些問題拜訪了和希臘女友生活在瑞士的蔡沅臻,借助視頻採訪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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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第一天,回台灣省親度假的我,見證了結婚登記潮與歡欣的喜宴。無巧不成書,當天也是我25歲的生日,這是迄今為止我收到過的最讚的生日禮物。

我和瑞士老公新婚(編者註:瑞士認可同性民事結合關係,但尚未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剛滿一年。在日內瓦正式註冊為同性伴侶關係的那天,我們鄭重其事地舉行辦了一個小小的儀式,彼此交換了戒指。

JW和先生的“结婚”证书,即同性民事结合登记证书
JWJ和先生的同性民事結婚登記證書,但在他看來,這是一張實實在在的“結婚”證書。 JW

不過說起來或許有些諷刺,我們平時上班根本不敢戴婚戒,只有在度假時才會用它彰顯我們是伴侶-因為無論是外來移民的我,還是本地人的他,都始終不敢在瑞士職場出櫃。

目前我在日內瓦一家旅行社擔任企劃工作。通過多次對周遭同事的試探,我發現他們言談間時常流露出“隱形歧視”,比如“同性戀都愛肛交”、“男同偏女性的那一方外表很娘炮、身材太孱弱”。我很清楚大多數言論只是無傷大雅的玩笑或者無知的偏見,但恰恰因為絕非出於惡意,才讓我心裡更不是滋味。

我曾經向極個別親密同事袒露性取向後,他們會很好奇:“那你肯定更適合跟女性做閨蜜”、“你會不會偶爾穿女裝?”拜託,我是同性戀者,不是異裝癖好嗎?

通常人們會以為瑞士法語區會相對開放,尤其在享有“國際之都”美譽的日內瓦。但在我看來,日內瓦只是表面開明,實則保守。同性伴侶在公共場合牽手、接吻,立刻會招致異樣的眼光。其實不是同性戀想要刻意高調秀恩愛,而是在這個為異性戀制定的社會環境裡,同性伴侶的一舉一動都太過顯眼,以至於成了別人眼中的“礙眼”。

走在日內瓦的大街小巷,你經常會聽到當地的孩子遇上同性伴侶勾肩搭背,就擠眉弄眼嘲笑地叫對方Pèdale(腳踏板),意思是男同地位低賤、被人踩在腳底,類似於華語裡的“死gay”、“基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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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日內瓦地區之所以 “隱形歧視”現象盛行,孩子從小就被“恐同”觀念給“包裝”起來,是因為缺乏校園性平教育。反觀台灣,和我年紀差不多大的年輕族群幾乎都在學校接受過性平教育。

我個人就是台灣性平教育的受益者。小學時我就確定自己喜歡男性,我經歷過困惑、不解、恐慌萬狀、惴惴不安,怀揣著這個秘密不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甚至行為模式、愛好都要偽裝成“純爺們”。

直到高中,我才在課堂上第一次接觸到性別傾向的相關知識。我學會了準確判斷自己的性取向,理解了何為 “異性戀霸權”。如果不是青春期了解自己、接納自己,或許到現在,我還孤立無援地站在一座孤島上,糾結自己是不是正常的問題。

對於非同性戀者來說,你需要了解這一群體的真實存在。忽視必然導致無知或歧視。

我應該算是台灣人和瑞士人結合的“同志人妻”裡,時間最久的了:21歲那年,我通過網絡聊天室-也就是如今說的“網戀”認識了我的瑞士老公,相愛19年,“婚齡”11年。

我們最初在一起的7年,註冊同性伴侶關係在瑞士全國範圍內尚屬法律禁忌。包括我父母在內的許多親朋好友都很驚訝,我們倆作為同性伴侶,居然能在沒有婚姻這件“法律武器”的保障下維持很好的感情;相反與我同齡的幾位已婚親戚,有的鬧得一地雞毛,有的選擇離婚散場,所以我父母從原本的擔心變得反而釋然了。

我親歷了瑞士全民投票通過認可同性伴侶關係登記以及相關權利的過程。你問我瑞士認可的“註冊伴侶關係”等同於“事實婚姻”嗎?我的回答:不完全是。

比如我作為瑞士人的配偶,在申請加入瑞士國籍時所遵循的程序,和同樣嫁給瑞士的外籍女性是截然不同的-要求在瑞士最低居住年限更長,申請步驟也更繁瑣。這也是我2002年追隨老公移民瑞士,卻至今還沒能入籍的原因。

和瑞士人結婚的外籍人士,如果婚姻穩定,結婚年滿3年,並且在瑞士的居住年限累計已滿5年(即截至前一年12月31日),就可以通過簡化入籍程序申請瑞士護照。但對於瑞士人的外籍同性伴侶來說,沒有“快捷通道”可走,甚至所在州會通過筆試、面試來評估你的社區融入程度是否良好,不達標者就會被拒。

+ 在瑞士,同行伴侶該如何辦理民事結合手續?費用多少?雙方將享有哪些權利,並承擔哪些義務?一旦感情破裂,該如何解除民事結合關係?外部链接

瑞士雖不承認同性婚姻,但遵循2005年6月的全民投票結果,於2007年引入了註冊同性伴侶的可能性,即一種“輕型的民事結婚登記”。

同性民事結婚擁有類似婚姻的大部分權利和責任,比如:伴侶雙方享有家庭醫療保險、繼承權、養老金稅收權利和義務。

但在某些方面則沒有與異性婚姻對等的權利,具體包括:

  • 無法通過簡化申請程序入籍
  • 註冊伴侶關係後,只能收養對方子女為繼子女,而不允許收養他人的孩子。也就是說,同性戀個體可以收養他人的孩子,但僅限於還未註冊正式伴侶關係之前;一旦雙方註冊,即喪失該權利;
  • 禁止男同性戀伴侶使用代孕或使用女性捐卵的方式獲得子女。

瑞士也是目前少數尚未實現同婚合法化的西歐國家之一。

我前後申請了四五年,然而都沒能通過所屬轄區居民委員會組成的入籍審核小組的面試。作為瑞士自助旅遊系列書籍的作者,我對瑞士歷史、人文風情、傳統民俗可謂如數家珍,但委員會成員要麼針對我的繳稅情況刨根問底,要麼評價我的意大利語不夠達標。在我看來,這些都是莫須有的藉口。從面試提問裡,我能感覺到作為天主教徒比較集中的貝林佐納地區居民代表,他們真正挑剔的是我的“同志”身份。

有些老一輩的瑞士人會因為道聽途說的某些個案,或者輕信無稽之談,用異樣的眼光來看待亞洲同性戀者,認為我們亞洲同志和瑞士同性結合,移民到瑞士,要麼是為了錢,要麼就是為了獲得居留權選擇假結婚。我就曾經不止一次在蘇黎世老城的同志酒吧裡被瑞士人搭訕,問“多少錢陪一次”,或許在他們的刻板印象裡,亞洲同性戀者就是出來賣的。我希望這種偏見會越來越少。

我和瑞士老公的相識要回溯到1999年。後來由於工作關係,他被迫調動回瑞士。經歷過兩年度秒如年煎熬的異地戀,我毅然辭掉台北待遇優渥的工作,於2005年申請來瑞士與他團聚。

那一年恰逢瑞士在全民公投中通過了同性戀登記伴侶關係的聯邦法律條款,並規定法條自2007年生效。當時我並沒有意識到,同性伴侶關係在瑞士獲得法律認可,並不等於說瑞士社會已經成熟到足以接納和尊重這一少數群體。

初來瑞士的頭幾年,我們倆仍然希望通過慢慢相處來彼此磨合,所以並沒有急於結婚,我循例需要每年定期去居住地所屬轄區政府部門更換B證(即短期居留許可,持有者需每年更新居留證件)。

有一次遇到的承辦人是一位60歲出頭的瑞士男性公務員,或許是對我這種“以愛之名”和瑞士籍伴侶共同生活的外籍同性戀者帶有偏見,又或許是基於職業身份的“合理懷疑”,所以,他在辦事大廳裡當著其他公職人員和十幾位前來辦事的居民的面,故意提高聲量帶著質問的語氣問我:“既然你是同性戀,明明可以和瑞士伴侶根據民事法結婚,為什麼你們還遲遲不辦理?”那一刻,整個大廳頓時陷入死一般的沉寂,所有人都轉頭盯著我。我既憤慨,又敢怒不敢言:結婚與否,取決於我們雙方意願,關你什麼事?憑什麼作為公職人員,就有權對我們“變相逼婚”?

我先後在瑞士的意大利語區提契諾州和德語區沙夫豪森州工作過。我發覺在德語區出櫃面臨的壓力會比較小-至少我從沒在德語區的職場聽到過涉及同性戀者的嘲諷或侮辱。

回首12年前瑞士聯邦伴侶法(Partnerschaftsgesetz外部链接)允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婚的初始階段,我和瑞士意大利語區同事閒談時,常常會聽到他們對同性戀或者偏女性化的男性發表歧視性言論或不友善的玩笑-這也是我遲遲不敢在瑞士出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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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同违法,瑞士人不服

此内容发布于 面对将反感、排斥、鄙视、厌恶、仇恨或歧视同性恋的恐同症界定为违法行为、且严令恐同者需负刑事责任的瑞士新法,多家持反对立场的抵制团体现已在规定时段内收集到足够有效公民签名,拟将该议题付诸全民公投,并有待选民作出最终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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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一次我跟同事聊到烹飪,提及一種蔬菜finocchio(茴香根,這種肥大的地中海國家日常蔬菜因被外形被比喻為長滿多根支柱的白屁股,因此被恐同者用作對男同性戀的蔑稱),那位同事馬上打趣說:“原來你喜歡finocchio,那你還是調去其他部門吧,我可不要跟你待在一個團隊。”

坦白講,也許是當時那種社會環境下受到的傷害和攻擊,讓我更傾向於選擇自我保護、刻意隱藏自己真實的生活狀態。我花了近十年的時間,心態才變得鬆弛、自在和自信,直到近兩年,我才能夠很自如地向別人袒露“我有先生,而不是太太”。

當然,近幾年瑞士意大利語區的職場也有很大改觀,比如我目前任職的公司,甚至會在新員工入職時發放的員工手冊上明文規定:不得基於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等理由進行區分、排斥、歧視或其他差別待遇。

我在提契諾州居住了14年,真的一次都沒看到過同性伴侶在街上大大方方地牽手;相反在台灣,這種同性情侶之間的輕度親密接觸很常見。所以作為一位同性戀者,台灣的社會環境反而讓我更有安全感。

就在我離開台灣的前一年,台灣《性別平等教育法》頒布施行。可以說現在30歲以下的台灣年輕人,都是在校園或社會性平教育環境下熏陶長大的,他們接受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的教育,了解針對他人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的後果。所以在台灣婚姻平權上,年輕族群對社會觀念的更迭形成了推力。

雖然目前台灣依然充斥著各種“民主亂象”,但公民社會成熟度和參與度有了很大提升,很多人看到少數族群遇到不公平的現象,會願意站出來發聲。就好比歌手蔡依林憑藉為同誌發聲的歌《玫瑰少年》斬獲2019年度金曲獎“最佳年度歌曲”,在頒獎典禮上哽咽著說:“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可能會成為某種少數。”

瑞士資訊swissinfo.ch:如果我的同性男友/女友是台灣人,我們可以去台灣辦理同性婚姻登記嗎?

鄭維:同性婚姻,只有在伴侶雙方所屬兩國都承認同婚制度的前提下才能成立。這意味著,台灣籍人士僅限於與目前世界上其他26個外部链接已經認可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或地區的外籍人士辦理同性結婚註冊-但其中並不包括瑞士。

瑞士資訊swissinfo.ch:同性婚姻在台灣實現合法化,民眾的態度是怎樣的?

鄭維:當然,並不是所有台灣民眾都持贊同態度,它還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議題。不過,我的認知是年輕世代對同性戀族群的態度是比較開放的,主要跟性平教育有關。台灣於2004年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求國小和國中必須設置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採納融入式教育,大專院校也相繼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從那個時間點開始,我們在職場能明顯感覺到性別平等概念的強調和傳播。期待大家能以更寬容的態度去看待這個多元的社會,體現民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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