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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保食品说不,为自行车道“开路”

有了本次公投通过的立法保障,今后在瑞士骑车将变得更加便利安全。
有了本次公投通过的立法保障,今后在瑞士骑车将变得更加便利安全。 Keystone/Christian Beutler

2018年9月23日,在中国人举国欢庆中秋团圆之际,瑞士人也被一项使命凝聚在一起,这便是今秋的全民公投。“衣食住行”-百姓日常的四大民生,这次公投涉及到两点:“食”(公平食品和捍卫食品主权动议)和“行”(对自行车动议的政府反建议)

“鼓励国民骑车,加强自行车道路网络建设,减少事故,缓解交通压力”,自行车议案顺应百姓福祉,在公投中以73.6%的大比例赞成而通过-一切显得顺理成章。可与此同时,两项关乎食品的动议却均在公投中流产。注重“食品生产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公平食品动议:38.7%赞成,61.3%反对)以及鼓励“本土农业和环保食品”(捍卫食品主权动议:31.6%赞成,68.4%反对)不也是对人民的福利吗?为何被选民一个“不”字一口回绝?

外部内容

要物美,还是要价廉?

由绿党带头发起的“公平食品”动议呼吁食品生产要注重动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保障劳动者公平的劳动条件。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动议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实施建议:食品类商品必须标有明确的生产声明;食品制造商对实现某些生态和社会目标负有义务;反对食物浪费;鼓励应季和当地产品,以减少商品运输和储存给环境带来的负担,等等。如果动议在公投中通过,“不仅瑞士消费者的餐桌将更为健康,(成为佳肴之前的)动物和生产链上的劳动者也会享受公平待遇。”动议发起方展望道。

如此“三全其美”的议案在宣传战初期大获人心:在一个月前的第一次民意调查中,“公平食品”动议获得了78%受访者的赞同。但这一高昂的民众支持率并未一路飘红,在10天前的第二次民测中,动议赞成率已经下降到53%。在最初“理想主义式”的认可之后,公众渐渐发觉其现实性的问题:瑞士公民动议是选民直接作用于宪法的一种实行民权的途径-“公平食品”动议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求在宪法中加入相关新法条,比如:“瑞士进口的未加工或者初加工农产品要符合瑞士食品生产规范”。这下涉及面就广了:海外大型养殖厂生产的蛋肉产品将难以进入瑞士市场。此类限定极易与瑞士签订的双边自贸协定相冲突。瑞中自贸协定中关于“瑞士对中国蔬果及加工食品等农产品出口进行关税减让”的利好条件也会被蒙上阴影。联邦委员会以“瑞士已经拥有严格的食品标准,没有必要修订宪法”为论据,建议公民对此动议投反对票。

而百姓最终对动议“敬而远之”的关键原因还是对“食品价格上涨,商品选择减小”的担忧。且不说严化进口标准后,政府在质监上所要花费的大量投入;国内产品注重可持续性生产、保障动物权益和公平交易,哪一件不是“花钱”的事?选民最终还是在“现实”的压力之下,放下了“理想”。“公平食品”动议最终以38.7%赞成,61.3%反对的结果夭折于公投。

要国产,还是要进口?

本次公投的另一项有关食品的动议“捍卫食品主权”由小农业从业者工会Uniterre领头发起,主张多样性、可持续的地方农业,促进健康食品。这些与“公平食品”动议近似的诉求常常令人把两项动议混为一谈。其实“捍卫食品主权”与前者的根本不同在于:这项动议由小农场主发起,初衷是要保护本土家庭农业生产模式,抑制大型农业和进口海外农产品给其带来的压力。“人民应该获得透明的食品信息,地方农业模式既可以保障产品来源的可溯源性,缩减了产品运输的压力,也可为农业地区创造劳动岗位。”发起方如此捍卫自己的立场。

比起“公平食品”动议以生产标准限定进口的诉求,“捍卫食品主权”的“排他倾向”似乎来得更为“简单粗暴”,如果动议通过,瑞士的农业政策则需进行重大调整,联邦政府则必须对某些特定农产品设立进口关税,甚至于禁止某些农产品的进口,这将是对现行相关国际条约的违背。因为该动议的限制性过大,不利于瑞士农业发展其竞争力和创新力,瑞士政府建议选民否决此动议。

今日投票最终结果显示:七成的瑞士选民听从了政府的建议。当然,选民反对动议的原因,除了对“保护主义”的不认同之外,也有从切身利益出发的思量:即避免物价上涨和税收加重(为了保护小型地方农业,政府必将施以诸多特殊优惠,从而加重财政负担)。

自行车小国,还是大国?

本次公投的三项议题中,“自行车动议”反建议算是最无悬念的一项。这一反建议是瑞士政府就2016年发起的(旨在推进自行车环保便捷交通的)“自行车”动议内容提出的折中性提议。在动议遭遇议会反对之后,动议发起方经考量决定放弃动议,而将政府反建议诉诸于全民公投,以求在公投中获得更大胜算。这一期望,没有落空。

瑞士三分之二的人家拥有至少一辆自行车,骑车于瑞士人来说,不仅是运动和休闲方式,也(越来越)是一种代步工具。在联邦委员会看来,鼓励骑自行车的好处多多:首先就是缓解交通高峰时段的道路压力,“几乎80%的公交乘客和一半私家车出行的行驶距离都在5公里之内”,而自行车是极有潜力的替代性出行方式。其次,骑车出行也是低碳环保生活的重要元素之一,不仅对空气质量没有负荷,也不制造噪音污染。此外,自助自行车和自行车旅游项目的发展对市民和游客均是有益的服务。联邦委员会提议,在宪法中赋予自行车道“同步行道和健步道同等的地位”。这意味着,政府将制定全国范围的道路标准,协助各州间自行车道网络的协调,开发地图及应用软件中指示自行车道的功能。

虽然和丹麦、德国这样自行车大国相比,目前瑞士骑车族的“待遇”相差较远:不仅地势起伏,需饱尝爬坡之苦,而且自行车通常没有同机动车道相隔离的专用道。21世纪以来,当全国交通事故率大幅下降的时候,瑞士自行车事故率却在所有交通工具中“一枝独秀”地徒增13%。如果说瑞士骑车族在电动自行车的惠泽下免去了“爬坡”之苦的话,交通事故这块“心病”还要靠立法保障下各州切实的改善举措来去除。

73.6%的赞同率,表明瑞士选民对政府反建议的高度认可,反对方“交通为各州事务,不必通过宪法干预”的论据并未赢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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