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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罪犯让法官“无能为力”

苏黎世机场的一个监狱,在被遣送回原籍国之前,外籍罪犯通常在这里度过他们在瑞士的最后几天。如果右翼人民党的动议在全民公投中获得通过,那么瑞士每年将会有约1万人被驱逐出境。 Keystone

瑞士右翼大党人民党想通过“实行动议”将外籍罪犯不经个案调查、自动驱逐的制度强加给法官。很多法官公开表示,这是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人民党欲将其足足3页半的最新动议条款(多语)外部链接嵌入瑞士宪法,而这一条款的长度是其他法条的10倍-原因在于:不同于其他在基本宪章中限定总体原则的条款,它详细例举了在哪些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能将外籍罪犯驱逐出境,即使犯罪人在瑞士出生也无济于事。

将刑法条款直接录入宪法,这还是制宪以来的头一遭。一旦该动议在全民动议中通过,就连联邦议会今后也无话可说。在议会联邦院,这一议题颇不得人心:去年12月,除了5位人民党和一名无党派议员之外的所有联邦院议员联名签署声明反对这项动议。

《驱逐手册》

完全出乎寻常的是,就在联邦院高声提出异议之后,学术界也紧随其后:2016年1月中旬,16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教授联名发出“投反对票”的号召。在名为《瑞士是一个法治国家》的文书中,教授们指出,动议的目的就是“将法官们的自由量裁权一笔勾销”。在他们看来,联邦宪决不该被弄成一本《驱逐手册》。

“我们的声明得到了瑞士大部分公法、行政法和国际法教授的支持,” 文书的联合作者Tobias Jaag(另一作者是Andreas Auer)指出。

作为直接民主研究及资料中心(英、德,c2d)外部链接的创建人和负责人,他认为:“该动议的确是要剥夺法官的酌量权。人民党希望的是盲目、自动的驱逐,不考虑量刑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一旦犯下较重罪行,或在10年内两次较轻触犯法律,没的说,走人!”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外国年轻人被发现在阳台上种植大麻,9年后,喝了点酒又在饭馆门口辱骂了警察,那他就要就将被视作“危险分子”,法官应自动宣判将他驱逐出瑞士。

前联邦法官,律师和法学教授Martin Schubarth认为当年的“驱逐动议”(多语)就已经是骇人听闻。他表示,把“实行动议”冠以“人民之意愿”,这是人民党混淆视听的手段。“当然,‘将外籍罪犯赶出瑞士’这样的措辞会得人心。但如果一个案例一个案例地细看,我肯定,大部分瑞士人都会觉得这个或那个人不应仅仅因为没有瑞士护照而被驱逐。”

法官应该具有根据个案情况酌情量刑的权利,这也是法官分内的职责-Andreas Auer为此据理力争,他说:“人民无法成为法官,人民立下规矩,但执行规矩的必需是法官。”

比例原则

法学教授、新当选的国民院人民党议员Hans-Ueli Vogt却不认同这种看法。他表示:“体系应该依赖标准运行,标准要从整体上明确行政法比例原则(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的实施办法。但该原则并非对所有法院对每个案件的判决都发生影响。”Vogt以谋杀案举例,刑法就从原则上禁止法官判对谋杀犯判以10年以下的监禁。

“再举一个飚车的例子,如果驾驶时速达到每小时140公里,即使车里只有司机一人,他也并未置他人生命于不顾,他还是得缴纳罚金。所以说,标准是不能违抗的,它限制了法院的量裁余地。这是对的,” Hans-Ueli Vogt讲道,“判决不应由法官的主观意识来决定。”

另外,作为法治国,瑞士也有着三权分立的体系。司法是独立的。法官怎样权衡“自动驱逐”和“比例原则”的关系?Martin Schubarth预言道:“他们将面对难以承受的心理冲突。”

2.5倍的遣送人数

目前,刑法给予了法官对外籍罪犯施以遣送回国刑罚的权利,但不常有法官作出此种量刑。联邦统计局没有相关的官方数字,从可知的各州数据推断,瑞士每年遣送的外籍罪犯达到几百人。

在司法部的要求下,联邦统计局开始投入外籍罪犯遣送数据的统计工作。如果2014年执行法生效的话,瑞士今天可能已经遣送了4000人。再加上“实行动议”,遣送人数可能将会上升至万人。但这只是估计数字-因为如果动议通过的话,法官如何裁决也未可知。

“当然,一位法官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坚持执行自己的份内职责,对每个案件进行分析、从具体情况出发,考虑家庭、职业、个人状况等个体因素,最后因案而异做出定夺,这也是可能的,” Andreas Auer心怀一线希望。

在Hans-Ueli Vogt看来,事情很简单:“从原则上说,一套新近制订的具体标准是高于宏观原则的。”换句话说,如果动议通过,其内容将高于已经写进宪法的比例原则。尽管这位人民党的法官议员个人也承认,对那些在瑞士出生的第二代移民实行遣送政策-这一点还值得斟酌。

这也是让Martin Schubarth义愤填膺的一点。“一旦动议得到通过,那么瑞士便不再是一个人道主义国家,”这位前联邦大法官说。他举了一个亲自见证的例子:一位在瑞士出生、完全融入瑞士的奥地利人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当年,我们拒绝将他遣送,尽管刑法如此规定。我们的理由是,瑞士每年都发生几起瑞士人杀害伴侣的事情,也没有人觉得不能容忍他们继续待在瑞士。不过,对于那些和瑞士毫无关联、来瑞士就是为了犯罪的人,我同意应该对他们施以严惩。”

(翻译:郭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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