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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定不准提到肉 美国素肉公司提起诉讼

(法新社华盛顿22日电) 美国贩售火鸡肉口味豆腐食品公司Tofurky对阿肯色州新法采取法律行动,原因是这部新法禁止Tofurky使用「肉类」字眼形容旗下产品。

新法本周将于南部阿肯色州(Arkansas)生效,植物性蛋白制成的食品若被标示为肉类替代品,依法将处以1000美元(约新台币3万1000元)罚款,Tofurky因而提出诉讼。

Tofurky今天对此提起诉讼,且受到影响力广大的美国民权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支持。Tofurky表示,此举破坏美国宪法保障言论自由权利。

Tofurky执行长艾索斯(Jaime Athos)发表声明表示:「消费者选择植物性蛋白制成的食品,并非因为他们感到困惑或受到误导,而是因为他们明白并知道食用动物性蛋白对健康和环境影响。」

畜牧业者认为肉类替代品兴起对他们的获利构成威胁,并已顺利在至少6州推动肉类标示限制。

举例来说,美国畜牧业者协会(US Cattlemen’s Association)坚持「肉类」字眼应该留给依照常规出生、饲养和宰杀的动物肉品。

艾索斯表示,阿肯色州议员通过这部新法,以保护州内的畜牧业。

根据非营利组织「好食品研究所」(Good Food Institute)数据,在民众关心环境保护、动物福祉和健康等议题下,美国去年肉类替代品销售成长23%。(译者:叶俐纬/核稿:刘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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