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首例 女大法官将以婚前姓氏履行职务
(法新社东京12日电) 一名新获任命的日本最高法院女性大法官宣布,她在作出判决时将使用婚前姓氏,创下日本首例。日本对待性别平等议题的态度备受批评。
日本最高法院2015年裁定,民法有关夫妇必须使用相同姓氏的规定未违宪。社运人士批评,这项法律涉及性别歧视且过时。
社会保守派人士认为,这项法律对维系日本传统家族结构至关重要。但批评者说,这反映日本仍是个男性主导社会,在性别平等方面落后其他先进国家。
大法官宫崎裕子现年66岁,是日本第6位女性大法官。她透过发言人向法新社证实,她作出判决时「将使用婚前姓氏」。
宫崎裕子告诉日本媒体:「对我来说,使用担任律师时的姓名,是很自然的。」
她指出,随着传统价值观改变,拥有维持婚前姓氏的「选择权」很重要。
最高法院允许大法官使用婚前姓名,但宫崎裕子是第一位决定这么做的女性大法官。
宫崎裕子1976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1984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她婚前以原本姓氏取得律师执照。
但据报导,宫崎裕子曾因执业姓名与护照姓名不同,在国外遭旅馆拒绝登记入住。(译者:中央社陈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