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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协助自杀入罪 德国宪法法院判违宪

(法新社法兰克福26日电)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今天判决,2015年颁布的禁止业务协助自杀法律违宪,理由是这条法律剥夺末期病患「自行决定死亡的权利」。

德国宪法法院法官福斯库勒(Andreas Vosskuhle)表示,违宪法律剥夺的权利,包括「结束个人生命的自由,和寻求相关协助的自由」。

这对于提出违宪案的德国末期病患、医师与协助自杀机构,今天的判决是一大胜利。他们抱怨现有法律过度干涉。

德国在2015年新增刑法第217条,规定任何人若提供他人协助自杀的专业服务,不论是否收受酬劳,都会受到惩罚。违反此法的专业人员可能面临罚款,以及最长3年有期徒刑。

这项条文主旨在于禁止专门支持想自杀病患的社团,却同时也让医护人员开立终结性命药物会被起诉。

此条文导致部分德国病患转而寻求家人或挚爱协助,有些人还从国外取得终结性命药物。

宪法法院今天的裁决,在人口快速老化的德国备受关注。目前德国天主教与新教教会影响力依然庞大,然而民调显示,有愈来愈多民众支持医师辅助自杀。

但不只天主教会反对修改第217条,德国医学会(German Medical Association)也反对合法化医师辅助自杀。

德国医学会前会长蒙哥马利(Frank Ulrich Montgomery)去年警告,如果准许医师开立终结性命的鸡尾酒药物,可能会进一步使安乐死(euthanasia)合法化,也就是医师采取注射致命药物等方式,主动终结病患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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