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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离异无业者是该依靠赡养费,还是该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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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常采用“45岁法律准则”,根据该法规,如果配偶在45岁时离婚,且一方在此前的婚姻存续期间直至离异时没有工作,那么法院会假定此人在离婚后也无力重返职场。 © Keystone / Laurent Gillieron

瑞士最高法院现已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都应各自设法寻求个人经济独立-这一决议对于女方来说影响尤甚。

瑞士联邦法院在本周二(3月9日)发布的一份新闻通稿(法)外部链接中,针对离婚法中涉及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支付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澄清。这是基于对瑞士离婚案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次裁决经复审所作出的。

其中一项关键澄清议题涉及到所谓的“45岁法律准则”。根据该准则,如果配偶中一方在此前的婚姻存续期间直至离异时没有工作,且离婚时年龄已超过45周岁,那么离婚后不再需要自行谋生。

迄今为止,这条准则在瑞士始终具有法律上的普遍适用性。然而在本周二的裁决中,瑞士最高法院表示:“(我们)必须始终假定(配偶中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工作的一方在离异后)具有有偿就业的可能性。前提条件是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而且此人没有譬如照顾年幼子女等其他障碍。”此外,诸如年龄、个人健康情况、经验和当前瑞士劳动力市场形势等具体情况,也需要纳入考量范围内。

致力于为瑞士男性和父亲争取权益的伞状组织“瑞士男人帮”Männer.ch的Markus Theunert对此次法院的裁决持赞赏态度。他在接受瑞士德语广播电视台SRF采访(德)外部链接时表示,瑞士最高法院的此次裁决,是顺应了对男方和女方都有利的社会发展趋势。

瑞士女性组织“女性同盟”(Alliance F)也对此次联邦法院作出的声明给予积极反馈,但同时指出,瑞士联邦法院所理解的现代婚姻形象,和瑞士的现实日常生活之间依然存在着差异。

“我们对这项裁决的主旨深表赞同。但如果(瑞士政坛及社会各界)能事先设定适当的框架条件,以免女性不至于一有了孩子就得被迫退出职场,那么身为女性的我们会更加感激,”“女性同盟”的常务董事Sophie Achermann称。她希望此次裁决能在一定程度上给政治家们施加压力,让他们在儿童托育、女性产假和其他相关领域-尤其是在帮助女性平衡工作和家庭方面给予女性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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