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者未来能再度“交钱了事”
超速行驶的驾驶员今后不必接受强制的有期徒刑,而是可以选择缴纳罚款。继国民院后,9月15日,联邦院也取消了法定最低刑罚。
联邦院最终以33票赞成、7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取消法定最低刑罚。联邦院法律委员会主席Beat Rieder(中间党/瓦莱州)认为,这一结果订正了《公路安全行驶法案》的错误。Philippe Bauer(自民党/纳沙泰尔州)称,有必要为法官留出更大的酌情裁定空间。
以Carlo Sommaruga(社民党/日内瓦州)为代表的少数派,希望能先暂时保留法定最低刑罚,以便能在修订《交通法》时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Hans Stöckli(社民党/伯尔尼州)坚持认为,议会没有必要推进此事,超速行驶罪的法案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
过去几年,超速条款主要受到中产阶级的抨击。国民院议员Yves Nidegger(人民党/日内瓦州)希望能彻底删除这一条款。但国民院却于夏季会议期间取消了有期徒刑1年的法定最低刑,并打算重新采取罚款手段。现在,联邦院也紧随其后,同意取消最低刑罚。
罚款只适用于轻罪
对所谓超速行驶罪进行调整,是《统一量刑尺度法案》的议题。该法案应确保,量刑尺度与罪行的轻重程度相符,且量刑判决适当。这一修订的背景,是瑞士社会不断变化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科技层面的发展进步以及相关的国际协定内容。
这项全面改革中也存在有待澄清的问题。少数未得到解决的意见分歧就包括,应该如何处理暴力威胁公共机构以及政府人员的行为。联邦院对此的态度是,罚款只适用于针对警力、消防与医疗人员进行的袭击中的轻罪。但国民院则希望法院能将罚款列为普遍适用的处罚选项。
《性犯罪刑法》除外
要求调整保留性处罚的呼声也很高。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要量刑允许,那么初犯在被预测未来将会改过自新的情况下,“通常”会被处以保留性处罚。国民院投票反对保留性处罚仅被表述为一种法律判决的“可能性”。联邦院也持相同态度。
议员在第一轮磋商时就已决定,将严重人身伤害罪的最低刑罚从6个月有期徒刑提升至1年。“亵渎罪”仍被保留在法律条文中,这意味着,任何侮辱他国的人,今后都有可能遭到处罚。
该法案现在被提交至国民院进行二审。《统一量刑尺度法案》涉及约40部法律和法规,但不包括《性犯罪刑法》。《性犯罪刑法》的相关法案将被单独制定,并可能于明年被提交至议会。

符合JTI标准
您可以在这里找到读者与我们记者团队正在讨论交流的话题。
请加入我们!如果您想就本文涉及的话题展开新的讨论,或者想向我们反映您发现的事实错误,请发邮件给我们:chinese@swissinfo.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