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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签证 再结婚

想在瑞士结婚的外国人必须先有一张有效签证。(RDB) RDB

瑞士新近修改了婚姻法中针对涉外婚姻的一项规定,新的法律要求外国人必须先有有效签证,才能在瑞士结婚。这一规定被批评为侵犯了人权。

这项自今年元旦起生效的法律还要求婚姻登记处在遇到无有效签证的结婚申请人时,应通知相关移民部门。

由右翼瑞士人民党提出的这项法律有意限制“功利”婚姻的可能性,让那些通过婚姻来改变签证状况,并会在之后将全家人都办来瑞士的人无机可乘。

根据联邦统计办公室公布的数据,2009年在瑞士喜结连理的4.2万多对新人中,有近一半涉及至少一位外国人,即20380对。

而在2004年,联邦民政局估计大约500到1000件婚姻属于假结婚,比例相当于3%。

瑞士人民党秘书长马丁·巴尔提瑟(Martin Baltisser)告诉瑞士资讯swissinfo.ch,该党觉得有必要对婚姻法作出调整,以限制滥用的可能性。

“ 滥用婚姻权的案例很多,许多人假结婚,就是为了取得瑞士签证,”巴尔提瑟向瑞士资讯swissinfo.ch申辩。

排除在外

瑞士新法的批评者则表示,该法侵犯了人权,因为它将整整一类人的结婚权利排除在外。

在去年12月的裁决中,因一项“无视婚姻申请是否一定属于假结婚,而对特定类别人群全面禁止行使其结婚权利”的法案,欧洲人权法庭对英国进行制裁。

洛桑大学法律教授菲利浦·迈尔(Philippe Meier)向瑞士资讯swissinfo.ch解释说,这项裁决也可适用于瑞士婚姻法。

迈尔分析道:“新瑞士法律基于这样一个原则,即所有没有签证的外国人都想涉足功利婚姻。”

“欧洲法庭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对整个外国人群体的歧视,尽管这些人中寻求真实婚姻的可能大有人在。”

然而联邦民政局发言人米歇尔·蒙提尼(Michel Montini)称,对英国案例的裁决不适用于瑞士法律。

他指出,英国受到制裁是因为他们的法律要求申请人有一份“批准证书”才能结婚,这就向申请人强加以高额的申请费,而这项法律的歧视性在于,打算在圣公会教会结婚的夫妇不在此列。

“我们已研究了这一裁决,并认为本国法律没有违背《欧洲人权公约》,至少在法律应用方面,必须由有关部门实施,”蒙提尼向告诉瑞士资讯swissinfo.ch的记者。

“变通”应用

新的瑞士法律“不是求证婚姻目的的问题”,而是查考一个人有没有逗留瑞士的合法权利的问题,蒙提尼透露。

在相关部门彻底否决结婚申请前,有关伴侣会得到解决签证问题的机会,蒙提尼表示。移民部门有能力发放一份“特别”证明,使申请人在婚姻注册日前可在瑞士合法居留。

“这种措施的执行应采用变通的方式,以确保避免发生禁止结婚这类情况,后者就属于违反《欧洲人权公约》了,”蒙提尼表示。

迈尔称对法律的变通解释可能预防对人权的侵犯,但也强调说,特例在“极其严格的”法律中“完全没有依据可循”,应对法律作出修改,以提供合法确定性。

“我认为新措施并未给结婚设置太多限制,尽管的确现在要结婚可能更难了,”巴尔提瑟总结道。

结婚的权利?

一对有在瑞士申请结婚经历的新人声称,有关部门使尽浑身解数,要为阻止他们结婚。

在决定结婚前,瑞士人莎拉和科特迪瓦人约翰(均为化名)已恋爱一年半。去年10月他们第一次提出结婚申请时,约翰的签证虽快到期,但仍然有效。

“起初他们甚至拒绝为我们安排约会,他们显然不相信我们是真心诚意的,”莎拉告诉瑞士资讯swissinfo.ch:“最后还是律师帮我们在他签证到期那天安排到约会。”

据这对新人陈述,州里的有关人员在让他们签署结婚申请书前,坚持要求约翰上交他的护照,至今也未退还。

不久后,约翰被驱逐出瑞士,并于12月初去了法国。当莎拉申请退还他们的文件时,被告知“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让我们结婚的,因为新法律自1月开始生效”。

莎拉称自由解释这种说法是“最低级的谎言”。

“他们拿法规当儿戏。这次他们面带笑容告诉你一回事,下次又告诉你另外一回事,”她气愤地说。

约翰和莎拉于上月在法国结婚。这对夫妇透露,瑞士有关机构要求约翰回科特迪瓦去申请签证,而他们认为目前那里政局动荡,回国申请签证根本就不可能。

“你有权结婚,与自己选择的人一起生活,”莎拉表示:“我们当初结婚,是因为我们想一起生活,但我们怎样才能做到?”

瑞士在1974年成为《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

第12

结婚权利-依据本国法律对这项权利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有权结婚与建立家庭。

第14

禁止歧视-本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与自由不应受到任何歧视,例如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观点、国家或社会出身、与国内少数民族的联系、财产、出生或其它状况。

第98条第4

在准备过程中,非瑞士公民的未婚妻/夫一方必须确立在瑞士的合法居留身份。

第99条第4

民政局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未确立在瑞士合法居留的未婚妻/夫的身份。

(译自英文: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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