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制如何催生“数字人格权”?

在AI算法、大数据监控渗透日常生活的当下,我们真的有“选择不上网”的自由吗?当技术不断侵入生活边界,权利是否也应随之进化?近年来,瑞士的两个州做出了一项令全球无数数字权利倡导者梦寐以求的尝试-他们率先在宪法中写入了面向数字时代的新型权利保护机制。被称作“数字人格完整权”(digital integrity)的理念正逐渐走进公众视野。那么,这一新兴权利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否有可能从瑞士出发,影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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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据滥用到深度伪造,数字时代似乎是一个充满新威胁的雷区。而当网上出现问题时,想要维权却并不容易。即使是在像欧盟这样对隐私保护相对较好的地方,普通人也未必能有足够的知识,在法庭上清楚地说清自己的数据是如何被滥用的,也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在第一时间保护自己的权利。
瑞士海盗党前主席亚历克西斯·鲁塞尔(Alexis Roussel)希望改变这种状况。
鲁塞尔表示:“‘数字人格完整权’的核心理念,是要倒转举证责任。”十多年前,鲁塞尔首次提出这个概念。他主张,数字权利不应只建立在“我们是数据所有者”的基础上,而应从“我们是人”这一根本出发。换句话说,只要能证明我们在网上遭遇了伤害,就应享有维权的正当性。
鲁塞尔说:“这将推动一个全新愿景的实现-一个真正尊重个体、以人为本的数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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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无声息的变革
这个概念听起来简单,却蕴藏着不小的颠覆性。自互联网诞生以来,关于网络空间新权利的理想主义设想层出不穷-比如“数字大宪章”或者“人类思想权利宣言”之类的构想。但实际上,多年来,人们享有的基本权利并没有实质性改变。人们对待数字世界的态度大多是:“线下有的权利,也必须在线上得到保护。”因此,各种管理手段也往往停留在具体政策和制度层面,例如欧盟出台的《数字服务法》,以及美国加州最近出台的线上个人肖像权保护法。
然而,在瑞士,事情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得益于这个国家独特的联邦制与直接民主制度,鲁塞尔掀起了一场“数字权利”的小型革命。虽然他所在的海盗党从未获得过瑞士联邦议会的席位,但通过地方层面的公投,他们已经在区域政治中发挥了不小的影响力。
在过去两年中,日内瓦州(2023年6月)和纳沙泰尔州(2024年11月)先后通过公民投票,将“数字人格完整权”正式写入州宪法,与身心完整权等传统基本权利并列。这两场公投都获得了超过90%的高支持率,这在瑞士选举史上实属罕见,各政党几乎也是一边倒地表示支持。
其他州也开始跃跃欲试,包括巴塞尔市等地。在苏黎世,海盗党收集到的签名远远超过了公投所需的6’000个签名。鲁塞尔说:“就连我这半吊子的德语,也没能阻止大家纷纷签名支持!”

随着“数字人格完整权”理念在瑞士各州不断推广,它本身也在不断吸纳新的元素。
比如,在日内瓦州和纳沙泰尔州,“数字人格完整权”被具体化为几项核心权利:包括“被遗忘的权利”(即有权要求删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数据不被滥用的权利”,以及“离线生活的权利”-也就是说,国家服务不能完全数字化,必须保留线下的选项。而苏黎世提出的版本更进一步,还纳入了“不被机器评判的权利”以及“不被追踪、测量或分析的权利”。
至于“数字人格完整权”最终能发展成什么样?它到底能保护我们什么?日内瓦州数字政策代表亚历山大·巴克利(Alexander Barclay)表示,这些问题的答案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加清晰。巴克利本人曾参与起草日内瓦州版本的文本。他认为,就像其他人权一样,“数字人格完整权”的内涵也会随着法官在法庭上对其的解释而不断发展。不过在巴克利看来,当前这种“尚未完全定型”的状态其实也未必是坏事。
“技术和世界变化太快了,”他说,“我们并不需要,也不该急着给这样一个概念下一个生硬、死板的定义。”
巴克利也强调,即便“数字人格完整权”没有在法规中进行具体定义,但将它提升到宪法层面,依然是‘完全正当’的。“
将“数字人格完整权”上升为基本权利,意味着它被置于“更高的规范层次”上。巴克利认为,这种定位可以推动人们的认知转变,而普通法律可能无法做到这一点。在日内瓦州的案例中,“数字人格完整权”这一大概念还起到了整合作用,它将现有法律中的一些散点式条款统筹起来,其中包括一项先前存在的指令,即公共服务必须同时在线上和线下提供。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并非所有人都一致认为有必要这样做。
纳沙泰尔大学(University of Neuchâtel)法学教授弗洛伦斯·纪尧姆(Florence Guillaume)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待这种情况。第一种观点认为,网络权利只是既有“身心完整权”的延伸,也就是说,可以通过适用现有法律来保护“数字人格完整权”。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数字世界是一个全新的场域,它有自己独特的挑战和运行逻辑,尤其是在名誉、身份以及数据保护等方面,因此亟需建立一项与之匹配的全新基本权利。
纪尧姆倾向于后者,因此她支持设立“数字人格完整权”。不过,她的同事帕斯卡尔·马洪(Pascal Mahon)却不这么认为。马洪认为,联邦宪法第10条中已经明确保障了“生命权与人身自由权”,这本身就足以涵盖对数字空间中个体完整性的保护,他早前在接受《新苏黎世报》(Neue Zürcher Zeitung)采访时也表达过类似看法。
伯尔尼的联邦议员们同样持怀疑态度。2023年,议会曾讨论过一项修改联邦宪法、加入“数字人格完整权”条款的动议,结果遭到否决。多数议员认为,现有的法律体系已经足够应对当下的需求。自由民主党议员达米安·科蒂埃(Damien Cottier)认为,新增这项权利“更多是象征意义,实际作用有限”。苏黎世州政府也持类似观点,并警告说,一旦将这项权利写入宪法,就意味着必须建立一套线上与线下并行的公共服务体系,而这将带来不小的财政负担。
联邦制的一面镜子
无论未来几年苏黎世在“数字人格完整权”上的投票结果如何,趋势已经非常清晰。如果说设立“数字人格完整权”是一场革命,那它更像是一场州一级的“小型革命”,目前主要集中在一些较为开放、前沿的城市地区。纪尧姆认为,在国家层面上,联邦政府更可能继续沿用“修修补补”的做法,通过逐步完善现有法律来填补空白,而不是直接推动宪法修改。
从这个角度看,“数字人格完整权”的发展路径,其实恰恰反映了瑞士政治制度的特点:联邦制赋予各州高度自治权,而直接民主又让公民有权亲自决定如何行使这份权力。很多在联邦层面难以推进的主张,往往能在地方一级找到突破口。
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国家,这场革命目前仍局限于几个州,是否因此就显得“雷声大、雨点小”?
有人可能会这么想。但比利时那慕尔大学法学教授伊莉斯·德格拉芙(Elise Degrave)认为,瑞士在这方面“遥遥领先”。 仅仅有两个州将“数字人格完整权”写入宪法,已经是相当超前的做法了。德格拉芙也希望比利时能仿效瑞士,将“保有离线生活的权利”写入宪法。但受限于本国政治体制,她的倡议只能以学术论文、专著以及写给欧盟机构的公开信形式表达,她无法像苏黎世海盗党那样直接发起公民动议。
在其他地方,推动这类权利的尝试则更为零散。比如在德国,非政府组织“数字勇气”(Digital Courage)正发起请愿,呼吁在宪法中加入一项条款,禁止“因不使用特定数字设备或平台而在公共服务中受到不公平对待”。目前,该组织已收集到约4万个签名。
同样在德国,海盗党也在2025年2月大选前的竞选纲领中提出“数字人格完整权”的主张,但最终只获得不到0.1%的选票。不过,该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姊妹组织表现相对亮眼,至少在市一级取得了不少成功。2024年12月,当地议会通过了一项直接受瑞士经验启发的动议。
那么,日内瓦、纳沙泰尔,甚至苏黎世,能否成为数字权利的“地区先锋”?对此,活动家鲁塞尔、数字专家巴克利,以及法学教授纪尧姆的雄心更大。他们一致认为,数字权利的理念不仅要在州一级或是国家一级实现,他们希望有朝一日,“数字人格完整权”能成为跨越国界的共识。
要实现这一目标,难度可不小。但这一理念应当“在保护人权的主要国际法律文本中占有一席之地”,纪尧姆说。
中国于2021年施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旨在保护个人数据不被滥用。其中明确规定了个人对其数据享有多项基本权利,包括删除权,即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
“离线生活的权利”指个人有权选择不参与数字化活动,保持传统的生活方式。然而,在中国,智能手机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涵盖支付、通讯、出行等多个方面。这种高度数字化的生活方式使得个人选择离线生活变得困难。
来源:维基百科
(编辑:Benjamin von Wyl/sb,图片搜集: Vera Leysinger,编译自英语:瑞士资讯中文部/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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