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 Popper”避孕套 – 瑞士性用品店败诉
联邦法庭于6月20日裁定,某瑞士避孕套生产商因商标侵权,必须将16万瑞郎(约合106万元人民币)的利润还给华纳兄弟娱乐公司。
该法庭的裁决确认了施维茨州(Schwyz)州法庭早前的判决,即瑞士性用品连锁店Magic X必须全额偿还通过销售“Harry Popper”牌避孕套获取的利润。
由于这家公司未提供足够证据来确定该产品销售的具体利润金额,州法庭认定16万瑞郎为利润的合理估值。
Magic X对这个金额提出上诉,但如今联邦法庭再次确认了该金额。法庭称裁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这次的判决结束了“Harry Potter”商标所有人华纳兄弟公司和这家瑞士生产商长达十年的法律纠纷。
加利福尼亚企业华纳兄弟公司早在2008年就已针对Magic X提出起诉。
2010年州法庭即已做出判决,裁定瑞士生产商不得再使用“Harry Popper”这个名称来营销避孕套与其他性用品。
因此华纳兄弟公司要求获得侵权赔偿和利润返还,联邦法庭的裁决总算为这场纠纷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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