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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士你我將被默認為器官捐贈者

在洛桑的沃州大學醫院,一個準備用於移植的腎臟被送入手術室。
在洛桑的沃州大學醫院,一個準備用於移植的腎臟被送入手術室。 Keystone / Leandre Duggan

由於用於移植的器官太少,目前瑞士正在討論一項新法律。這將意味著,以後瑞士的每一個人都將被視為器官捐贈者,然而這也同時提出了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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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23歲的兒子Stéphane企圖自殺的時候,Ruth Allimann的生活被徹底顛覆了。那是25年前的事了,但那段回憶至今仍令她痛徹心扉。

Stéphane雖然沒有當場死亡,但他的大腦因自殺未遂而受到嚴重的損傷。 “我不得不要求護士拔掉了插頭,”這位70歲的老人告訴swissinfo.ch。

當時那位年輕人被送進巴塞爾的一家醫院,醫生隨後接待了他的家人,與他們討論器官捐贈的事宜。在當時,器官移植仍然是一項新技術,父母從未考慮過這個問題,也未曾與兒子討論過此事。

他們的案例屬於事發突然:“我的丈夫和我不假思索地同意了全部捐贈,就當兒子在場也這樣回答一樣,”Allimann說。想到那些被拯救的生命,他們似乎能從喪子的悲傷中得到一些解脫。

但這樣的情況很少,這位母親說:“一般在這樣的情況下失去親人是一個巨大的打擊,”這種時刻,當“一切變得都難以理解”,在不確定死者意願的情況下,大多數家庭寧願拒絕器官捐贈。

數百人在等待

在瑞士,人死後的器官捐贈取決於明確意願:生前表示過願意捐贈自己器官的人被視為捐贈者,去世後會系統性徵求死者家人的意見。

瑞士國家器官捐贈和移植基金會(Swisstransplant)認為,這種限制性的規則加劇了瑞士長期以來器官短缺的問題:瑞士每週平均有2個人因為沒有及時獲得器官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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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器官的死者人數(每年約150人,即每百萬居民中有18人)正在增加,但仍然低於需求。近1500名患者正在等待移植-這一數字在十年內增加了三分之一以上。每年只有不到600個器官被移植。

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由於急診室的資源有限,外加一些移植計劃的中止,情況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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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落後於歐洲的鄰國

即使在新冠危機之前,瑞士就遠遠落後於世界上器官捐贈最多的國家-西班牙,也落後於其他歐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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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sstransplant基金會主席Franz Immer說:“我們或許永遠無法拯救所有病人,但我們應該能夠將瑞士的捐贈者數量增加一倍,這才令我們能與鄰國相提並論:大約每百萬居民25至30捐贈人。”

聯邦衛生局(BAG)的目標是2018年達到每百萬居民有20名捐贈者;新目標是在2021年底達到22名。

腦死亡或心臟驟停的死者身上可以被摘取器官,但只能在醫院的急診室進行。

某些疾病,如活躍性癌症或敗血症,被排除在外。決定性因素是健康和器官功能,而不是年齡。

據Swisstransplant基金會主席Franz Immer稱,西班牙的高捐贈率也是因為該國有其他國家沒有的非常老的器官捐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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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眾多的宣傳活動無法取得預期的效果,所以現在瑞士將“改革捐贈器官表態模式”的議題交由民眾以全民投票來決定。

一個相關的公民動議提出,推翻現行的根據“死者生前明確表達過器官捐贈意願”的模式,改為“假定死者願意捐贈”的模式-除非他們在生前表示過不願捐贈的意願。

5月5日,國民院的各黨派大多數成員投票贊成這一改革。該模式的支持者,包括醫生群體,認為歐洲大多數國家使用這種模式,因而器官捐贈的數字比較大。

“在瑞士,器官捐贈的拒絕率約為60%,而鄰國的該數字僅為15-20%,”Immer說。在瑞士的鄰國中,只有同樣使用生前明確同意模式為捐贈基礎的德國,捐贈率低於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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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問題

在瑞士,也有反對“死後‘自動’捐贈器官”的聲音,他們的聲音也必須被聽到,但這部分人佔少數。在一項民意調查中,80%-90%的人贊成這種“假定同意”模式。

相關專家也贊同,增加器官捐贈的數量。但他們強調針對“假定同意”模式予以監測以確保符合道德規範的重要性。

日內瓦大學倫理與人文研究所講師Christine Clavien指出:“許多生活在假定同意規則下的人並不知道這一點。所以這種同意是‘不知情的’。”

但捐贈必須是在按照死者意願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因此這位倫理學家建議沿用比利時的做法,向所有進入成年的人發送一封信,信中告訴他們,他們可能被當作默認器官捐贈者,並可以在相關網站上表達不同意的願望。

“如果改變了獲取意願的方式, 民眾必須清晰地意識到這一點,並擁有一些時間來表達自己的看法,”Swisstransplan基金會主席表示贊同。

另一個主要的爭論點是賦予家庭提出意見的可能。瑞士醫學協會這樣寫道:“很多時候在家庭內部並未針對器官捐贈與否進行過討論”。因此醫學協會認為讓親屬擁有“附加反對權”是重點。

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歐洲國家-甚至西班牙也未繞過家庭的意見,嚴格沿用這種“假定同意”模式,但瑞士的倡議委員會提出的這一文本卻絲毫未涉及到家庭的作用。

因此,瑞士政府制定了一個備選方案(間接反建議)。明確規定了“假定同意”模式的廣泛應用:如果一個人反對器官捐贈,必須在生前明確表達,如果沒有確鑿依據,就必須諮詢親屬意見。 Swisstransplant基金會和醫學協會都支持這一反建議。

消除疑慮

此外,認為利用假定同意模式能提高捐贈率的想法在瑞士並未受到一致支持。瑞士國家人類醫學倫理委員會(NEK),最近發表聲明反對這一改革。

Clavien說,這種模式不會自動影響捐贈率,只會影響潛在捐贈者的比率。 “在實際操作中,除非法律能為負責與家庭協商的團隊賦予一個有力的理論依據,否則可能與現行的制度沒有太大區別。”

對瑞士國家人類醫學倫理委員會來說,國外較高的器官捐贈率與社會政治背景和有利於捐贈的社會規範密不可分,而不僅僅是取決於立法。在西班牙,“伴有一系列配套措施,”Clavien說:“衛生團隊都接受了討論這個議題的培訓,而且相關宣傳力度更大,支持捐贈的運動也更多,等等。”

一些國家依靠獎勵措施來鼓勵器官捐贈,無論是以金錢的形式,還是以在自己需要器官捐贈時被優先考慮的形式,例如,以色列。

瑞士國家人類醫學倫理委員會更傾向於強制申報制度,這種制度在美國一些州已經生效,德國也正在研究中。公民在行政生活中,例如在申請駕駛執照、身份證件或購買保險時,需要聲明他們對器官捐贈的立場。

Immer對這種做法不以為然。但他同意,最重要的是鼓勵人們表明自己的意願,無論他們選擇什麼。迄今,已有十萬人在器官捐贈登記簿上填寫了自己的意願。 “這還是太少了,”瑞士移植協會主席深表遺憾地說。

Allimann表示同意:“我自己是一個器官捐贈者,而且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她說。她從未後悔過捐贈了兒子的器官。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她不知道兒子的想法。直到她有一天終於鼓起勇氣翻看了他的遺物,在一個錢包裡發現了一張捐贈者卡片。

“如果我早知道他填寫了那張卡片,可能會對我有所幫助。但最重要的是人們要承擔起這個責任,並告訴周圍的人,”Allimann說:“如果我當時拒絕捐贈他的器官,後來發現他是有意捐贈的人,那我就違背了他的意願。”

(譯自德文:楊煦冬)

(Übertragung aus dem Französischen: Christian Raafla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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