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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這個孩子

直到2002年,中止妊娠除罪化的全國性法案才在瑞士正式生效。
直到2002年,中止妊娠除罪化的全國性法案才在瑞士正式生效。 © Keystone / Christian Beutler

墮胎,對女性來說是攸關性命安危的醫療行為。在瑞士法規控管下,一般的婦產科無法執行,必須由婦科醫師轉診到醫院。根據聯邦政府統計(德)外部链接,2018年在瑞士共有10457件墮胎個案,年紀多落在15-44歲之間。陳女士就是其中之一,我們從她的案例來觀察,瑞士社會如何面對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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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文的Abtreibung「墮胎」是一個俗稱,在瑞士醫學上正確的說法為Schwangerschaftsabbrüche,就是妊娠中止。目前在瑞士醫界常使用於妊娠中止的作法為服藥與手術,懷孕8週內仍可服藥,約佔三分之二的人數。8週以上建議開刀中止妊娠,此類手術在瑞士保險制度下被視為疾病,基本保險支付所有費用。

在瑞士懷孕12週之內中止妊娠是受法律允許的,2002年完全除罪化,12週內中止妊娠約占95%的案例。12週之後,則須由婦科、精神科醫師或相關科別會診,是較為複雜的情況,只佔5%。

陳女士與瑞士丈夫育有一兒一女,也曾意外懷了第三胎,最後他們決定保持一家四口的家庭狀態。從2018的數據中,和她一樣年紀40以上的婦女佔妊娠中止人口的10%,是年紀較大和人數較少的群體。

swissinfo瑞士資訊:從您在瑞士求診的經驗,您覺得瑞士稱得上友善女性與醫療中立嗎?

陳女士:我告知我的婦產科醫師我懷孕的事之後,她立刻將我轉診到蘇黎世大學醫院(德)外部链接。除了大學醫院裡的婦科醫師再一次照音波確認懷孕之外,也有一位有社工背景的護理人員和我談話,確認我想拿掉孩子的決定。和我再三確認之後,才讓我簽下手術同意書。

我記得當時,她也提到她的角色是要確認我作為女人懷孕的意願,並告訴我如果我有難處政府機關提供什麼管道。她並沒有介入的意圖,也不是道德仲裁者。我對這樣的談話其實有點驚訝,她的工作更像社工。我們花了一些時間討論,留與不留的差別。簽完手術同意書之後,她也影印一份給我,並說:「如果我改變心意,這個手術可以取消。」

她也提到,在我的情況下墮胎手術是保險完全給付的,因為在保險制度裡這其實被視為疾病(Krankheit)手術,如果我的情況不願意留下這個孩子,也不必自責。

因為我是意外懷孕,發現時已經是7週半,轉診後已經超過8週,醫生當時認為吃藥墮胎雖然可行,但過了八週,藥物沒有百分之百中止妊娠的效果。她認為,與其身體可能受到有兩次的傷害,不如一次就完成。我於是接受了她的建議。

醫護人員和醫生和我談話的時候,我有他們都在為我著想的感覺。不管是生理還是心理,我覺得都可以安心交給他們,算是友善也中立。

swissinfo瑞士資訊:能否與我們說明您準備手術和在手術房裡的經驗?

陳女士:其實整個過程比我想得複雜,這也算是瑞士人的嚴謹吧。開刀前,我還做了兩次的簡單的心跳和呼吸的檢查,以及一次與麻醉科醫師的談話,確認我以前是否有開刀病史,使用過半身或是全身麻醉。

印象深刻的是第二次與婦產科醫師的談話,她也是為我開刀的醫師。這次談話的內容其實更像是一次的衛教課程,她向我建議從我的年紀和家庭狀況來看,我在手術時是否要在體內裝入避孕環,她並向我介紹各式避孕環的種類以及費用。

她提到,墮胎雖然不是一個大手術,但對女性的身體無論如何是一個傷害。她花了很多時間說明各種避孕方式的安全性,並希望我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在開刀前想想這些問題。她強調:「這個手術只有20分鐘就結束,不過以後的日子還很長。」

開刀的那天有兩個麻醉醫師在場,還有動刀的婦科醫師和3個開刀房的醫護人員。雖然他們一直強調這是一個小手術,不過卻有6個醫護人員執行。我清醒時在一間多人的恢復室,有兩個護士在照顧我們,接著婦科醫生來和我談話,告訴我手術的情形。

接著我完全清醒後,家人來接我,這前後大概花了5個小時。我在家休養了一週,才覺得自己完全恢復了,但這也可能是我人到中年的緣故。

swissinfo瑞士資訊:您和家人最後決定只要兩個孩子,您的顧慮中是否有社會因素?

陳女士:我們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一方面很高興他們都大一些,不必父母事事親力親為;另一方面,我們也享受有孩子的帶來的快樂,多一個孩子辛苦之外,快樂其實也是加倍。但當時我丈夫正在面對轉換工作的壓力,在他還沒有找到新工作之前,多一個孩子無疑也是家庭經濟的重擔。

我已到中年,當時也在服用一種慢性病的藥物,心裡也會怕肚裡的胎兒是否健康。母體健康、經濟、中年壓力和家裡所有的狀況,都是顧慮。

swissinfo瑞士資訊:您最後如何看待墮胎這件事?

陳女士:我想一個家庭要不要孩子,都是很私人的決定。尤其瑞士的社會福利給予中產家庭的支持很少,社會系統無助於多產的家庭計畫。

我雖然惋惜無法多一個孩子,但護士說的:「在保險制度裡墮胎其實被視為疾病手術」這句話,讓我心理解套,我真的沒有那麼自責了。

30年來墮胎正反兩方的激戰

墮胎是否合乎道德?法律該如何保障女性身體權與健康?墮胎除罪化?在1970年代的瑞士仍是州州各自為政的,一國之中有不同的處理方式。1976年一月保障女性妊娠中止的全民公投動議,首次收集到足夠的連署而成案。

近30年間社會討論的聲浪,雙方的勢力不相上下。尤其在宗教保守地區與特定宗教團體,反對墮胎的聲浪至今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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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到2002年,全國性保障女性在妊娠12週內,中止妊娠除罪化的全國性法案才正式生效。從女權來看,自主決定身體的權利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根據聯邦政府2018的數據(德)外部链接,15-19歲是墮胎人口中的少數族群,最大的族群為25-34歲。為何不要腹中的孩子,多數不再是年少無知的個案。

瑞士左派社會觀察報WOZ(德)外部链接就曾對瑞士的墮胎現象做出報導,指出:瑞士的墮胎率僅有0.63%(一千人中6.3人)在歐洲屬於極低的,數據也非常接近真實度,醫院與保險公司的轉診通報系統有助於了解真實情況。而瑞士墮胎的婦女,不分社經地位、教育、族群、地區各個群體都有。

墮胎率城市地區偏高,最高為日內瓦,蘇黎世居第二。開放討論的社會態度,和就診研究資料匿名保護,在這30年來都有助婦女更勇於面對自己的需要。

預防勝於一切的政策

墮胎率降至於0的機率是不可能的,目前瑞士普遍的態度是預防勝於一切。

對於青少年性教育與衛教都有助於預防意外懷孕,墮胎合法化之後,性教育置入中學課程綱要也成為思潮。社會也慢慢接受:情竇初開的孩子,更需要知識作為保護自己的工具。而這個保護也是一輩子的能力。

瑞士性健康基金會(多語)外部链接也提供三大國語的免費諮詢,從安全性行為、性病、意外懷孕到專業醫師就診的服務。服務的對象更不分性別,與男性相關的結紮與不同的避孕方式也是重點項目。預防與減少墮胎,男性也有不可少的責任,必須學習。

開放討論與公開化,攤在陽光下,才能減少意外。同時意外真的發生時,才有正常的管道得到協助,接住所有即將跌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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