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到期了,藥價為何還降不下?
電影《我不是藥神》曾讓許多中國觀眾第一次意識到,高價原廠藥與廉價仿製藥之間,往往隔著一道名為「專利」的高牆。在全球藥品定價的爭論中,世界上一些大型製藥公司濫用專利、壓制競爭的問題卻很少受到關注。醫療記者傑西卡·戴維斯·普呂斯(Jessica Davis Plüss)指出,若能遏制這一現象,全球患者的藥價負擔或許有望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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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各國圍繞如何降低藥價問題一直爭執不下。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認為,美國藥價應該會下降,而其他國家的藥價應該會上漲,以彌補製藥公司的收入損失。對瑞士政府而言,在醫療成本不斷攀升之際,僅僅因為美國提出要求就上調藥價,根本無法接受。
其實,降低藥價還有其他辦法,只是這些辦法不那麼引人注意。其中之一,就是遏制部分製藥公司濫用專利、阻止廉價仿製藥進入市場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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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週前,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聯合47家媒體披露,圍繞重磅抗癌藥「可瑞達」(Keytruda)已形成一張龐大的專利網絡。這套專利佈局可能有助於其生產商默沙東(MSD,美國稱Merck)在未來多年繼續維持市場壟斷。
「可瑞達」(通用名pembrolizumab,即帕博利珠單抗)是美國首個核准的PD-1抑制劑。這類免疫療法透過阻斷T細胞上的PD-1受體,幫助免疫系統攻擊癌細胞。該藥物最初於2014年獲准用於治療晚期黑色素瘤,如今已獲准用於至少18種癌症類型、約40項適應症,並顯著提高了部分癌症患者的存活率。
多年來,「可瑞達」一直是全球最暢銷的藥物之一。上市僅十多年,累計銷售額就已超過16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兆元)。光是2025年,這款藥物的銷售額便達到317億美元,超過減肥藥「穆峰達」(Mounjaro)和「諾和泰」(Ozempic)。目前,「可瑞達」約佔默沙東公司總收入的一半。
但對許多人來說,這種藥物依然遙不可及。即便在瑞士這樣的富裕國家,其高昂價格也為醫療體系帶來沉重負擔。根據瑞士醫療保險公司赫爾薩納(Helsana)的一份報告,2024年瑞士醫保為「可瑞達」支付了1.83億瑞郎,在全國醫保報銷藥品中排名第一。
事實上,在過去十年裡,瑞士政府已成功將「可瑞達」的價格下調約40%。根據《Republik》新聞雜誌報道,目前該藥在瑞士的年治療費用約為每位患者7.3萬瑞郎。而在美國,每位患者每年的治療費用則高達約21萬美元。
理論上,病患和健保機構原本很快就能迎來一些「減負」。「可瑞達」的核心專利將於2028年到期,屆時競爭藥物可以進入市場,從而壓低價格。但根據研究專利制度不平等問題的非營利組織I-MAK提供的專利資料庫,國際調查記者同盟調查發現,美國目前仍有50項有效專利可能將「可瑞達」的壟斷期延續到2042年。
而這還只是冰山一角。圍繞著這款藥物,默沙東公司已在53個國家和地區提交了至少1212項專利申請,其中不少是在最初專利申請多年後才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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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濫用:一個系統性問題
在智慧財產權律師、I-MAK執行長塔希爾·阿明(Tahir Amin)看來,「可瑞達」絕非個案。
「照理說,一家藥廠的專利到期後,隨著仿製藥或生物類似藥上市,其收入會明顯下降。但現實並非如此,」阿明在接受瑞士資訊swissinfo.ch採訪時表示,「企業已經開始把專利用作一種防禦工具,透過延長壟斷期,阻止競爭者提前進入市場。」
專利制度原本旨在激勵創新:發明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獨佔權,通常為自申請日起20年。在此期間,其他企業不得生產、使用、銷售或進口相關產品,讓研發企業有機會收回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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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過去二十年來,藥廠越來越多地申請「次級專利」,而且往往是在藥物獲批多年後才提出。其中一些專利確實屬於真正具有創新性的改進,也能惠及患者,例如更方便使用的新劑型。
但阿明指出,另一些所謂創新不過是細枝末節,對患者幾乎沒有實際幫助,卻足以為廉價仿製藥設置障礙。雖然許多此類專利最終會被駁回,但它們往往足以讓仿製藥企業望而卻步,甚至不願嘗試開發替代產品。
「企業利用龐雜的專利網絡來爭取更多時間,」他說,「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它們就能藉助這些專利再維持四五年的獨佔期。而在這個行業裡,每一天都價值數百萬美元。」今年第一季度,在美國專利到期、仿製藥進入市場後,諾華(Novartis)的重磅心力衰竭藥物「諾欣妥」(Entresto) 的銷售收入下降13億。
仿製藥和生物相似藥能夠大幅拉低藥價。自2019年以來,羅氏(Roche)的乳癌藥物「赫賽汀」(Herceptin,通用名trastuzumab,即曲妥珠單抗),已有至少六種生物類似藥上市。美國醫療服務公司Cardinal Health的研究顯示,該藥售價因此下降了76%。
如今,有些藥物已經擁有數百項專利,而像「可瑞達」這樣的藥物甚至擁有數千項專利。I-MAK的研究發現,在美國銷售量最高的12種藥物中,平均每種藥物有143項專利申請和69項專利授權,其中56%的專利是在獲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批准後才申請的。
美國製藥公司艾伯維(AbbVie)曾為其治療自體免疫疾病的重磅藥物「修美樂」(Humira,通用名adalimumab,即阿達木單抗)額外獲得100多項專利。儘管原始專利早在2016年就已到期,但透過訴訟以及與生物相似藥企業達成和解協議,廉價替代藥在美國上市的時間被推遲到2023年。
許多企業也會透過「付費換延期」協議來延長高利潤期。就在上週,美國輝瑞(Pfizer)與三家仿製藥製造商達成和解,將其重磅心臟病藥物「維萬心」(Vyndamax)在專利到期後面臨競爭的時間,從2029年推遲至2031年年中。
一個「美國製造」的問題,卻影響全球
與歐洲相比,這一問題在美國尤其嚴重,因為美國更容易透過不斷追加專利來建構「專利叢林」- 即圍繞同一種藥物形成複雜、重疊的專利體系。
去年,瑞士仿製藥製造商山德士(Sandoz)在美國對製藥公司安進(Amgen)提起反壟斷訴訟,矛頭直指後者於1998年推出的重磅藥物「恩利」(Enbrel,通用名etanercept,即依那西普)。訴訟稱,安進透過「非法購買並利用某些專利權來鞏固市場地位」,從而延長了「恩利」的市場獨佔期。
山德士表示,這些專利正在拖延替代藥物進入市場,其中包括該公司自己的生物相似藥「Erelzi」(etanercept-szzs)。這款藥物早在2016年就已獲得美國批准,並於2017年在歐洲上市。然而,由於安進的專利保護期持續至2029年,山德士始終無法在美國推出該產品。
「這種情況一次又一次出現,而且現在尤其嚴重:專利濫用和『專利叢林』無處不在。」山德士執行長理查德·塞諾爾(Richard Saynor)去年11月在《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全球製藥峰會上表示,「我完全支持真正的創新,但不支持『懶惰式創新』。」
目前,「恩利」的多款生物相似藥已在歐洲獲批上市,價格也低廉得多。阿明表示:「如果美國能夠在國內遏制專利濫用,更早降低藥價,那麼’歐洲沒有為創新支付應有代價’這種說法自然也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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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外界已經開始嘗試打擊專利濫用。去年4月,川普簽署行政命令,要求提交一份關於藥廠「反競爭行為」的報告。美國國會議員也提出《ETHIC法案》(ETHIC Act),旨在消除「專利叢林」。此外,美國參議員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也提議:如果新藥價格過高,應允許市場提前引入競爭。不過,這些倡議推進緩慢,而來自其他國家的壓力也十分有限。
在瑞士,製藥業等密集依賴智慧財產權的產業貢獻了全國約60%的國內生產毛額。這使得瑞士缺乏足夠動力去積極推動美國改革相關體制。瑞士甚至主張,在與英國、印度等國簽署的貿易協定中,應加入更嚴格的製藥智慧財產權保護條款。
製藥業確實有充分理由需要強有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企業研發一種新藥,往往要投入數十億美元,這種投入理應獲得回報。但問題在於:這種保護究竟到何種程度時,才算是「過頭」?
(編輯:Virginie Mangin ;編譯自英文:樊樺/gj;繁體校稿:盧品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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