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瑞士 报道世界

«赤足也敢走天涯» (四)

所有的课程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文课。Ms.Virregre每次都会将我的文章做范文读给同学听。大约是因为学音乐与阅世甚浅的缘故,我一直到十七岁都不喜欢看通俗读物与科技文献,我总觉得可以在电视机面前端端正正坐着超过三小时的人是一种天才,而我,对大约知道结果的故事(比如台湾肥皂剧)和无法判断是非的事情(比如太空探索)一点也提不起兴趣来。我的灵魂每每滞留在中国古代的诗词与歌乐中,尤以汉、唐两朝为甚。唐诗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李白,他恃才做物,“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狂歌纵酒,“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星期六的傍晚,我一个人坐在恩格堡的湖畔读他的诗,心思也似飞到了九宵。古筝曲中有一首很著名的《秦桑曲》,便是化做大诗人李白的《陌上桑》。“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多么哀婉的句子,诗而乐,乐而诗,在诗人的情怀中化臻为一。

其实说到我的写作生涯,应该很早就开始了,刚上小学一年级就写了一篇童话《垃圾堆里的大灰狼》(我上学本就比其他孩子早),许多不会写的字还用拼音代替。二年级时,老师布置作文题目《谈一本书的观后感》。许多同学都写的课文里的摘目,最出奇也不过什么《少年张嘎》、《鸡毛信》……那个阶段我正迷恋欧洲童话,我甚至相信那里每个故事都是真的。其中我最爱《海的女儿》那一篇,那个会唱歌的小人鱼寂寞的身姿仿佛一座雕塑,又像远处孤岛灯塔上的萤光,留在我的灵魂深处。我为她的执着所感动,为她的付出而落泪,她的勇敢、她的落寞、她的善良、她的怅惘……像一支支的乐曲,无不深深在我心上激荡–于是我写了《我爱小人鱼》,文中尽‘清沤歌了她那种伟大的爱情。卷子交上去,老师面色凝重地找到我,“你知道你在写什么吗?……”其实她大可不必这么紧张,我不仅不是个对社会早熟的人,还“后知后觉”得吓人,直到上大学,我都不大看得起满身泥巴、满口粗话的异性同级生,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女老师(最好是国文或英文老师),也许下意识地希望那是自己将来的形象吧!

除去作文,我们那时的主课程有成本控制、数学、计算机。商务谈判、市场学、宗教学、欧洲历史……商贸管理与逻辑太难,我第一年不敢选,但学分又要凑足,于是听取上届老生的意见,申请了几门较易过的课,比如厨艺,比如家政学。我的kitchen老师是个意大利人,像一切意大利人那样热情,也像一切意大利人那样轻率。等上了他的课我才发现,kitchen远不如我想像的那么轻松:炙热的烤板、沉重的炒铲、生生地站一上午没有片刻的歇息……选他的课时我刚好扭了脚,许多繁重的“劳动”不能参加,我非常害怕以kitchen老师这种脾性定会“Fail”掉我的课无疑,不想他竟突然nice到不得了,把我编入“甜点组”,每天的工作就是为蛋糕、慕司上洒可可粉。谁知这样也混到了学期终,考核我的成绩竟是A,唉,也不知老师那天开心些什么。

记得还有一门Nutrition,中国女孩的记忆力自是不同凡响,我一口气将维生素从ACDE到B1、B2、……B12的功用以及缺乏它们会导致的后遗症背得滚瓜烂熟。Nutrition课的测验最频繁,邻座的美国学生头皮都快被他自己抓烂了,我却轻轻松松交了卷,到学校图书馆看《三剑客》去也。

虽然我功课很突出,但我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中学时我就学会了逃学,在欧上大学时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我们学校的教育体制非常严格,但是好在:一,我并不是时时逃,也不专门逃哪门老师的课;二,我的成绩十分优异,又尊师爱教,老师大都睁只眼闭只眼;三,我幼时确实多病,是校医院的“常客”,吃药如同吃饭。逃了学我就去后山的天使堡大教堂,我像獐子或扬子鳄一类的动物,来来去去都有固定的路线,没有大事发生不会改变。(这是不是说明我其实是个很专情的人,绝不会主动抛弃身边的人或事物)

相较于我的文学天赋,我属于那种对数字十分不敏感的孩子。(记得小时候妈妈让我买酱油,她给我多少钱我给售货员多少钱,拿了酱油就走,如果售货员不叫住我我是不会反应过来还有找的零钱。)这样反映在我的学习上,理工科的课程我要吃力很多。好在常常有选课相同的男生“奋不顾身”地前来“观摩”,充当我的免费家教。女孩子少年时长得美的,大都不太讨人喜欢,这是因为:第一,女人多数三分姿色就挟以自恃,这点少女尤为明显;第二,学校里不会给女孩子太多撞头的机会,因此许多人太把自己当女孩子看;第三,学校里的“菜鸟”小男生各个都纯情得一塌糊涂,宠惯得女孩子经常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第四……(等我想起来再告诉你)我曾接连两届被选为校花,许多高届的学长开了老爸的龟背车来约周末看电影吃刨冰去图书馆,同班里也有塞纸条的,有些写的还是英文诗,文法都不十分整齐,但已噱得我开心。我经常迟到一两个小时或者答应了人家临时又改变主意,眼睁睁地看着宿舍的电话响得烂掉装作若无其事。我想我那时是个问题少女,外表极度骄傲,内心极度自卑,渴望关爱却又过分多疑。同班同学最恨与我比邻而居,我仗着自己筝声大,天天弹《庆丰收》与《闹元宵》,轰轰烈烈的弦声搞得左邻温书的和右舍睡午觉的欲哭无泪,我想他们此后一生都会痛恨古筝这种乐器。

小小的学校就已经是个小社会,说学生单纯的人其实他自己才单纯,不,换一种角度来说,也许对于社会上的人来说学生是单纯的,可是我们自身之间未必不像另一种大比拼。临近考试的时候,素日再不用功的学生也开起了夜车,因为我成绩佼佼,而且公寓较宽敞,许多女生都来我这里集体看书。猜题。复习到凌晨,女孩们都困不可当,不停地吸烟提神,屋中的空气一会便转为淡蓝,有实在熬不住的,就靠着我的琴凳打一个小盹,平常时间多么娇弱,此时也像一朵失水的小花。我更是激烈,两包Camel一会便见了底。华印混血女孩Sarab,递上一支烟,“尝尝这个!”我浑浑噩噩抽了两口就略觉不对,一旁早吸了大半支的英国女生尖叫起来:“大麻!”我一把拉开房门,客客气气地对Sarah说:“请滚!”

瑞士的生活水准很高,小心着小心着一个月的生活费还是超了支。我是个很有羞耻心的孩子,于是想了个好办法–记帐:我甚至将每天的汽车费与电话费都记录在案。但是没坚持到一个月我就彻底放弃。有些人的习性像。只狗,勤勉至死;有些人则是一只猫,永远懒懒洋洋。(上述比喻丝毫不带贬义)我显然是后者,除去会因为这个那个的事情耽搁,几天后再也想不出钱是怎么光光的,更重要的是,钱并不因为你对它留了“案底”而惧怕你,该花的还是要花的。于是我一方面有羞耻感,一方面安慰自己:钱不是省出来的,是赚出来的–仿佛自己一毕业就可以做李嘉诚或者邵逸夫。

当模特的积蓄很快花完,我还是老本行,去Hotel里弹琴。常会有人偷偷问:“那个大眼睛、翘鼻子的女孩叫什么名字?”开始把注意力从洋娃娃身上移向自己,一把长发烫了染,染了烫,又怕被老师骂,于开课前乖乖熨平。十个指甲倒用了五种颜色,吊带装裸露的胳膊上不是叮叮当当的臂环,就是各式各样的贴花,耳朵上打了七个孔,因为没保护好,发炎发得一塌糊涂,最后只得忍痛割爱地“存活”下来了三个。

学校处处显示自己的“贵族风范”,小小的午餐也Professional得像一个“Fine Dining”,男生一律西服或燕尾,女生则是中规中矩的长裙,督学来来回回地监视着我们的餐桌礼仪,稍有喝汤出声或叉盘相撞他便怒目而视。放假时我回家,和亲友一起用餐,父亲欣慰地说:“我女儿似一个公主。”

我的主课商务谈判老师是埃及白人,他有一个极长的姓氏,据说他来自一个已没落的贵族家庭,我永远忘不了他发英语时浓重的吞音和脸上那种充满惊叹的表情。记得一次他向我们讲解社会等级,他告诉我们,这个社会由三个阶层组成,分别是上流社会、中产阶级和下层社会,而每一阶层又细分为看不见的顶层,上流社会的中层,上流社会的下层;中上层,中产阶级,中下层;上等贫民,中等贫民,赤贫阶级。其中看不见的顶层是我们平日看不到的阶层,好比耸入云中的峰峦。然后,他又顿了一下,微笑道:“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有幸来到最富饶的瑞士来读贵族学院,你们大约属于中上层或中产阶级这个阶层。”年少时的一些事情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在我做Internship期间,无论是面对长篇累牍的Office工作,还是被零杂工折磨得抬不起头来,我的耳边依旧会回响起我的专业课老师的话语,我那时,常一面吸烟一面自嘲地想:我现在哪里是中产阶级,能勉强混入上等贫民就很不错了。

同学之间关系淡淡,人与人交往都维持着一种虚伪的客气,但老实说我喜欢这种氛围。也许因为我天性较沉默刻板的缘故。我的同学中许多人家世很是叫得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来自英国的爱德华与土耳其的詹姆斯,两人皆十分英俊。我想:来自好家庭的孩子应该有好相貌(暴发户除外),这是审慎的自然选择结果。如果上层人士与阶级较低的人结婚,他们通常也只会选择美人。爱德华的家庭好似与英国的王室有一些关联,而詹姆斯的父亲是土耳其第二首富。爱德华的风头远不如詹姆斯劲,詹姆斯有两辆宝马(其中一辆是那种底盘极低,不切实用的跑车),在 Casino中一夜输掉两万瑞郎也不眨一下眼,女朋友可以编成一个“八国联军”。爱德华的眼睛里永远带着些许的漫不经心与懒散,好像对什么都不是太care,他较寡言,即使说话,用词也极精确,有点像《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和《飘》中的阿希礼,比如,他经常说“tiresome”或“tedious”,更不用说“angry”,“mad”之流。而那时,许多非英语国家的人还正以为说“fucking good”、“doggoned good”有趣,若不是一次争论,我之前对爱德华这个人简直毫无感觉。那时英国王妃戴安娜刚去世,举国悲恸,很多同学结伴去看王妃的出事地点,回来以后,对英国王室颇多微词,爱德华终于忍无可忍,大声说:“先生们,请不要批评你们所不了解的问题!”

有一个女孩子娜塔莎是爱德华的忠实崇拜者,娜塔莎是巴基斯坦人,父亲富甲一方,娜塔莎端的是一个“巧克力美人”。皮肤虽是棕黑色,却细腻如凝脂,又似刚抛过光的琥珀;五官轮廓很深,宛若美丽的雕像。她常说爱德华才是真正的贵族,詹姆斯不过一个土财主罢了。我点头称是。

下接» «赤足也敢走天涯» (五)外部链接

您可以在这里找到读者与我们记者团队正在讨论交流的话题。

请加入我们!如果您想就本文涉及的话题展开新的讨论,或者想向我们反映您发现的事实错误,请发邮件给我们:chinese@swissinfo.ch

瑞士资讯SWI swissinfo.ch隶属于瑞士广播电视集团

瑞士资讯SWI swissinfo.ch隶属于瑞士广播电视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