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犀牛角 坦尚尼亚判4陆男20年
此内容发布于 2015年12月18日 - 04:50
(法新社三兰港18日电) 律师透露,坦尚尼亚法院判处被控走私犀牛角的4名中国大陆男子长达20年徒刑。
坦尚尼亚逮捕这4名涉嫌走私11支犀牛角的大陆男子,是这个东非国家所缉获的最大批犀牛角之一。
律师赛门(Wankyo Simon)在坦尚尼亚西南方姆贝亚区(Mbeya)接受记者电访说:「除被判监禁外,他们每人还需支付800美元罚金。」
坦尚尼亚上月在姆贝亚区逮捕这4名大陆男子,当时他们正从邻国马拉威越境抵坦尚尼亚。坦尚尼亚是在16日做出上述判决。
由于东亚国家认为犀牛角具疗效,每年有数以百计犀牛因此被捕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