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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堡:花季的记忆»(6)

冬天最冷的时候,小秋离开了瑞士,我一人拖着虚弱的身子镇夜做噩梦,好像是童话《小王子》中的场景:那个美丽的、透明的、有着灿若星子的微笑的孩子在遥远的什么地方召唤着我,深蓝的发在流着玫瑰花瓣的波中荡漾。孩子,我的孩子!天罚我!我知道妈妈永远也不可能再见到你!妈妈上不了天堂!

Max好像一下子长大了许多,用忧郁的眼神长时间地凝望着我一一戴卫仍没有消息。

一转眼就到了圣诞节了,学校放假了,我的心悬了起来,每个学生都接到了学校的推荐信或是酒店聘用书,惟独我,拿到全A的成绩却毫无音讯–我突然明白了,校长先生,这只老狐狸,他想逼走我,我绝不让你这么称心!我并不怕回国,我怕的是无法给家人、亲朋一个交待–我不是叶翔,亦非白小姐。

不想最终帮我的人竟是“纳粹党”,他的同乡阿剽是那家马来人开的中国酒楼里的主厨,央了老板娘,辞掉一个菲律宾小姑娘,聘了我。

退了这边的公寓去Sargans租房。行李太多,小Max送我过去。一路上,他神色凝重地望着窗外皑皑白雪,我们俩谁也没说一句话。

工作繁重之极,借大的餐厅,只有我和一个香港女孩,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上菜、添酒、出菜、点单,迎来送往,更可怕的是微笑到脸痛,下班后,要揉好久才能恢复过来。半个月就穿坏了一双平底皮鞋。没有休息日。没客人的时候,我和那个香港女孩洗熨桌布或是整理门前的草坪。后来,老板娘大约从阿剽那里得知我会弹筝,更看我看得死死的,俨然一棵摇钱树。

每周四、六晚上八点以后是我弹琴的时间,Bar台间总会有几个固定的客人,其中有一个戴眼睛、肤色黄褐的高大的中国人。势利的老板夫妇对他十分谄媚,后来我才得知,他姓钟,越南华侨,来瑞士到他已是第三代了,世代律师。他每次都点一盘Chips,一壶Saki,自斟自饮,待我弹完时在桌上留20sft.小费便转身而去。

小Max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来,我累得常没有时间招呼他,他十分懂事地煮兰桑尼芽给我吃–戴卫仍没有音讯。

春天来的时候,“纳粹党”收到来自加拿大南部一家医院的聘书,他约我出来长谈,希望我同他一起走。我微笑了,又不是天生弱智,怎么会再绊倒在同一地点。这辈子,打死我也不会再为一个男人远走天牧耍�何况我与他毫无感情可言。他�?底漾出一丝落寞,然后勉强笑笑:“子叶,等我在加洲安顿下来,再接你,好吗?”我不置可否地望着窗外抽芽的新柳,不作一声。

小秋不停地来信,劝我早做打算,先找个能供起我学费、可以保证我身份的人嫁了算了。

Max又升了一级,个子也窜了一大截,穿戴起来,俨然一个小戴卫–而戴卫依旧没有音讯。

香港女孩辞职了,据说她在另一家四星级酒店里找到了工作。因为是淡季,老板没有再请人,每日的工作更加沉重起来,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恨不得自己就此死去,不要醒来。

转眼夏季末了,酒店学校的学生都收到了入学通知书。楼下的信箱都快被我摸穿了–KINA大学未寄通知单给我。虽然多少在意料之中,终归还是伤了心。校长,他一心要逼我回国。不是不可以另找个学校,瑞士酒店学校多如牛毛,只是:第一,讨厌在各学校间互不承认学历,再换个学校这一年算白搭;第二,重新上一所新学校,学费不打折,这里老板极其苛刻,半年下来,这点少得可怜的工资绝付不起费用;第三,现在再申请学校,时间未免太晚,说不定还要回国等签证,我……突然得到消息说,那个香港女孩之所以能在酒店工作是因为找了个家里很有背景的男朋友……为什么好命的总是别人?

有点后悔当初不听小秋的话。对!下决心应趁早,做了女人的心境与小女孩大不相同,曲线救国,结果分了胜负,谁管你过程如何。

小Max换了夏季的薄牛仔裤与圆领T恤,颈间挂一条粗粗的金链,有时讲话前下意识地拉拉链子,那动作像绝了一个人,我不由呆了过去……

阿剽坚持在瑞士证婚后回大陆摆酒,我坚决不同意,丢人丢在瑞士就够了,莫非还要让大陆的亲者痛、仇者快,人人知我嫁了个厨子?

挑戒指、订礼服、写请贴,婚前的准备工作枯燥而烦琐,虽然是和一个厨子结婚,可毕竟是结婚啊!

虽然这一切有些刻意地瞒着小Max,可精灵鬼怪的小Max还是看出了包端,他从来不给阿剽摆好脸色,单剩我们两人的时候,他的眼光益发忧郁、狐疑与痛苦起来。阿剽就这点让人可怜,他从未计较过小Max的态度,也许他认为他只是个小孩子罢了,也许他这一生中看惯太多的坏脸色,已经麻木了;也许……

周末的时候有个旅游团的客人来,老板娘忙不过来,请我去帮忙,不好推辞,毕竟是自己的老公以仰鼻息的地方。八点以后,Bar台的客人点曲子,过去应承着弹了支《秦桑曲》。《秦桑曲》,是,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戴卫,等你再想起来见我的时候,我定被生活拖得憔悴疲惫,面目全非了!

被老板娘推的时候犹自发呆,“阿叶,还不去谢谢钟先生,他留了100sfr小账给你。”我迷茫地抬起眼睛,许久想不出身在何处。‘你看你,”老板娘在我肩上狠狠一掐,自去满脸堆笑地与客人周旋,我低头继续拨弄着琴,似与周围一切毫不相干,他们的谈话断断续续地飘人我的耳中。

“这么美的曲子,真是只应天上有!而且,弹琴的女孩子也很漂亮。”

“钟先生好眼光,来吃饭的客人谁不夸阿叶标致,水灵。”

“有了叶小姐,餐馆生意也兴隆许多吧?”

“……哎!只怕役那么好福气,估计这是想最后一次听叶小姐弹琴了……她马上就要和我们这里的阿剽结婚了……”

“你说谁要结婚?”

婚期一天近似一天,我反而有种痛苦地渴望逃离的欲望,一次又一次地拷问内心这么做是否值得,是否应该?“

明媚的夏日,穿着暴露的女孩子们咯咯傻笑,英俊快活的小伙子们骑着脚踏车,踩着滑板从我身边溜过。上帝祝福他们!而我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里游荡出来的,太阳光永远无法照过来。突然想起欧洲童话《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要嫁给鼹鼠先生前一天,向蓝天,白云和亲爱的太阳做最后告别。恍然间明白了其实每个童话都是真的,真实的童话就存在于真实的生活中,不管你是否在意,无论你是否去看,它总是来来回回,上演,谢幕的。就这样宛若游魂地闲逛,所以被人叫住时简直吓了一大跳。

“对不起,叶小姐,吓到你了!”

“啊,没有。”我一面答话一面努力从认识的人中翻找这张面孔。

“听说你要结婚了?”

“啊!再过几天吧!”我终于想起来了,那个瑞籍越南华侨―什么乱七八糟。

“那么说我还有机会?”他推了推脸上宽大的黑镜框。

“啊?”我仍弄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听我说,阿叶,”他突然握住我的手,“你不应该过这种生活!”

此后一生中,这句话都像一个遥远而明亮,仿佛触手便及却总也抓不到的启明灯,让我的生命一次又一次陷入不可知中。

答应阿钟的求婚是混乱而仓促的,我甚至连他的相貌都似是而非。只是像一根救命稻草般急急抓住–瑞籍、华人、律师、财富、身份,“阿叶,你不该过这种生活。”

不是不觉得愧对阿剽,不是不觉得自己可耻。可“摆明了阿剽是一块跳板,即使现在不分手,将来也会一拍两散,人往高处走嘛!”小秋来信如是说。

阿钟出手果然不同反响,光一张支票就解决大陆父母为我出国所背负的债额,又眉头不皱地寄去机票邀姐姐姐夫全家来玩–姐姐自是对他的别墅、汽车与律师事务楼大加惊赞一番。

我们的婚礼在山顶大教堂举行,那是个有风的下午,来者大都是Sargans州律师界一些知名人物。做为我的亲友团,小秋也来了,她比上回消瘦了许多,皮肤也有些粗糙,据说有打胎了。婚礼刚举行到一半,(突然被撞开,小Max气喘呼呼地跑了过来,他的左臂挎着一件褐色夹克,“戴卫!”小秋惊呼。他几乎是用一种悲愤的眼神望着我和周围的人群。

“我弟弟。”我低声向大家解释。

没人注意我字词的失当–一个中国女孩怎么会有个白人弟弟。大家的注意力都被他俊朗的外表与高贵的气质所吸引–相较之下,新郎黯然无色。

小Max深吸了一口气,好像在努力调整自的情绪,一步一步缓缓移到我的亲友团中–婚礼仍向下进行。待亲人依次吻我棉颊的时候,小Max突然凑近我耳畔低低的说:“我哥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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