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世越号负责人 最高院维持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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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首尔29日电) 南韩最高法院今天确定客轮「世越号」(Sewol)营运公司执行长判处7年有期徒刑。
世越号去年4月倾覆后沉没,夺走300多条人命,罹难者大多是参与校外教学的高中生。
最高法院维持上诉法院5月对清海镇海运公司(Chonghaejin Marine Co.)执行长金汉锡(Kim Han-Sik,音译)过失杀人罪与侵占罪的判决。
另外4名清海镇海运公司人员,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到4年不等。
最高法院同意下级法院的判决,判定金汉锡让世越号例行性超载,并为了增加载客量而允许非法翻修客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