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瑞士 报道世界

排斥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瑞士的民主進程

自1971年女性在瑞士擁有了投票和選舉權以來,幾乎所有人都認為瑞士的民主制度已經圓滿實現了政治包容性。錯!因為即使在今天,在瑞士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毫無限制地享有政治權益。

阅读本文简体字版本请 点击这里

瑞士的民主發展進程尚未結束,腳步仍遲緩,但有時令人驚喜的步伐向前邁進。比如,2020年11月29日,日內瓦州便在瑞士民主史上寫下了精彩的一筆。

這一天日內瓦選民在公民投票中以75%的絕對多數票贊同給與身心障礙者政治權益。自此,日內瓦州1200名受困於精神問題的身心障礙者便擁有了投票、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力。

由此,日內瓦成為瑞士第一個按照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調整了政治權利政策的州,2014年瑞士加入這條公約的締約國行列。聯合國從人權角度出發,認為所有對普選加以限制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外部内容

瑞士法語區的不同態度

涉及到政治權利的包容或排斥性,瑞士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瑞士德語區的大部分地區,對此持比較保守的態度,認為政治權利是對社會適應性的最高獎賞,只能授予那些有政治能力的人。

而瑞士法語區的人則表現得更加進步,在這裡,人們普遍不會將某些群體的特質視為不能擁有投票和選舉權的障礙,而更多地尊重人的基本權益。

法語區民眾擁有這樣的觀念絕非偶然,因為普選權的想法起源於18世紀末崇尚自然規則、反對世襲特權的法國大革命。

在一個庇護工廠裡,一名智障女性正在填寫投票文件。只有生活在日內瓦州的身心障礙者才擁有投票權。
在一個庇護工廠裡,一名智障女性正在填寫投票文件。只有生活在日內瓦州的身心障礙者才擁有投票權。 Christian Beutler/Keystone

隨著1798年4月12日海爾維蒂亞共和國憲法的頒布,這樣的思想火花也傳入瑞士。瑞士當時形成了一個奉行代議制民主和人權的統一國家,而推廣政治權益則為信仰、判斷、定居自由和瑞士公民身份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1798年,瑞士20歲以上的男子成為受益者,他們突然在政治上有了發言權,能夠參與決策。

這個系列由多部分組成,Claude Longchamp是一位見多識廣的人,在許多所到之處,他都能講出一段悠久的歷史故事。

作為研究機構gfs.bern的創始人,他將瑞士的政治研究提升到了一個新的水準。今天,他是瑞士最有經驗的政治分析家之一,也是一位歷史學家。長期以來他一直以“城市漫遊者”的身份結合政治和歷史知識,在伯恩及其他城市提供歷史講解,受到熱烈歡迎。

在與Longchamp一起漫遊了伯恩之後,一位記者曾這樣寫道:“Longchamp是民主的演繹者”。

Longchamp也是一位充滿激情的部落客:在Zoonpoliticon中,他主寫有關政治的話題。作為“城市漫遊者”,他讓瑞士那些在民主進程中發揮過重要影響的地方“說自己的故事”。

然而,也正是法國,1801年對瑞士的富裕城市居民產生了影響,讓情況出現了反轉。他們認為,民主的步伐太過急促,法國用了三年時間就推出了一個所謂的普查選舉制:一個人必須擁有財產或通過自己的勞動進行納稅,才有權擁有政治上的發言權。

就這樣政權又一步一步地回歸了復古的模式。財富、受教育程度、兵役或從屬的行會等再次成為擁有政治權力的資本,在一些地區就連信仰也成為先決條件。

邁向民主化的緩慢步伐

之後走向擁有投票和選舉權民主的步伐變得比較緩慢,但總是會出現一些有影響力的例外情況。

1831年,在一些出現自由主義運動並制定了新憲法的州推翻了普查選舉制。然而,經濟上失敗的人-比如窮人和社會底層的人,仍然被排除在外;僕人也被剝奪了政治權利。

要求175個締約國在以下方面保護身心障礙者的權利:

  • 在選舉和公民投票中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投票,以免遭受威脅;
  • 擁有成為選舉候選人的可能性;
  • 擁有擔任某種職務的可能性;
  • 在各級政府活動中能夠履行公共職能。

為此,各國應在必要時促進輔助技術和新技術的使用。如果有需求,還應保證,身心障礙者能在自己指定人的協助下投票。

來源:瑞士聯邦法(Schweizer Bundesrecht)外部链接

按照1848年《聯邦憲法》的規定,瑞士公民獲得了在州一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無論居住地在哪裡。然而,在聯邦層面,各州另行規定:精神病患者、有犯罪前科者、通緝犯、破產者、不道德者、乞丐和被強制管制者被排除在外。根據今天的估測,這些人佔當時成年男性公民的15%-20%。涉及信仰上的限制,尤其是對猶太人的歧視,直到1866年才在國外的巨大壓力下被取消。

在地方層面,由外省來定居的瑞士公民在1874年獲得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然而相關法律條款卻在公投中三次遭拒,該條款還為比較保守的州提供了有效的否決權。

1915年,聯邦最高法院做出一項裁決,所有針對政治權益的排斥行為都屬於違憲做法。

當今的不足之處

這是一個矛盾體:瑞士在建立和擴大民眾的權利方面,一直是世界民主的倡導者,然而在賦予政治權利方面,卻從一開始就表現得猶豫不決-而且逐漸成為在實踐中停滯不前的國家之一。

即便在今天,定居瑞士的外國人依然無權參加投票,因為政治權利仍然與瑞士國籍相關。汝拉州在成立時首次打破了這一陳規,一些講法語的州在州層級投票權方面做了調整,外國人有投票權,另一些州在市鎮級投票權方面也進行了效仿。批評者埋怨,這樣做是對政治權利的損害。

政治權利與居住地依然密不可分,在20世紀90年代引入了通訊投票之後,這種情況才有所變化。自那以後,生活在海外的瑞士人也能參加聯邦層面以及一些州的投票。但倘若沒有電子投票,實際操作起來依然有一定難度。

日內瓦州賦予精神或心理障礙者投票和選舉的政治權利的舉動目前無疑是一種開創性行為。

排斥推動民主化

研究瑞士民主化的專家-蘇黎世歷史學家Rolf Graber寫道,爭取普遍投票和選舉權是推動民主化的重要動力。因為有些人被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這促使他們與共同命運的人一起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利,而這種權利是基於人權的一種權利。

日內瓦已經至少三次成為開創州:納入經濟弱勢族群參與投票;引入婦女的州級投票權;以及給與外國人投票權。

面向獨立個體而非傳統上的特權族群的觀念,令日內瓦一次又一次成功地在瑞士的民主進程中逆流而上。

(譯自德文:楊煦冬)

您可以在这里找到读者与我们记者团队正在讨论交流的话题。

请加入我们!如果您想就本文涉及的话题展开新的讨论,或者想向我们反映您发现的事实错误,请发邮件给我们:chinese@swissinfo.ch

瑞士资讯SWI swissinfo.ch隶属于瑞士广播电视集团

瑞士资讯SWI swissinfo.ch隶属于瑞士广播电视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