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最高院前大法官史蒂文斯辞世 享耆寿99岁
(法新社华盛顿16日电) 美国最高法院前大法官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今天过世,享耆寿99岁。他是最高法院自由派领导者,具有维护社会进步的影响力。
最高法院发声明表示,史蒂文斯「因中风引发并发症,今天晚上在佛罗里达州劳德岱堡(Ft. Lauderdale)圣十字医院(Holy Cross Hospital)过世」。史蒂文斯1975年由时任总统福特(Gerald Ford)提名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直到2010年退休。
这份声明指出:「他在女儿们的陪伴下平静地告别人世。」
史蒂文斯1920年在芝加哥出生,家中4个手足排行老幺;他一开始从事文学研究,希望能像他母亲一样成为教授。
但史蒂文斯1942至1945年担任海军情报官后,改读法律。
史蒂文斯在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研读法律期间,获得教授赞赏,因此毕业后立即被最高法院前大法官罗勒奇(Wiley Rutledge)延揽为书记官。
史蒂文斯1951年在芝加哥成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专攻反托拉斯法案例。
由于史蒂文斯在伊利诺州最高法院主导一起贪腐调查广受赞赏,1970年被时任总统尼克森(Richard Nixon)任命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
5年后,时任总统福特对这位法官产生兴趣,因而提名史蒂文斯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文斯的能力和正直受到美国两党政治人物称赞。
身为立场温和的共和党人士,史蒂文斯任命案获得参议院一致同意通过。
与福特期望的温和派作风不同,史蒂文斯上任后成为最高法院进步派的支柱,支持堕胎权与同性恋权益,他提出的不同意见书在美国历史上无人能比。(译者:叶俐纬/核稿:徐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