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要求取得证人证词 金正男案件审理恐延后
(法新社马来西亚布特拉加亚24日电) 被控2017年在马来西亚杀害北韩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2名女子的辩护律师今天表示,法院同意让被告取得证人证词,但检方不服,将尽快提起上诉。
这意味这起旷日废时案件的审理将再度延宕。
印尼女子席蒂艾沙(Siti Aisyah)和越南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涉嫌在吉隆坡机场朝金正男脸上涂抹VX神经毒剂,两人自2017年10月起接受审判。
这起2017年2月发生的冷血暗杀事件震惊全球,但两名女子否认犯案,并表示相信自己被北韩特工欺骗,误以为只是参加恶搞活动。
由于证人数量众多,再加上法庭审讯不常举行,这起案件审判速度缓慢。犯案女子年纪皆为20多岁。
席蒂艾沙律师提起上诉,要求取得部分关键证人证词,但检方认为,这些证词不应该公开,她的案件去年年底因而暂停审理。
这些证人包括金正男在马来西亚的驾驶,以及席蒂艾沙熟人等7人。
马来西亚行政首府布特拉加亚(Putrajaya)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今天裁定,应给予被告证人证词。
席蒂艾沙的辩护律师魏顺成(Gooi Soon Seng,音译)告诉记者:「上诉法院同意我们的请求,我们要求的7名证人证词,必须在两周内提供给被告。」
但检察官杜桑基(Mohammad Dusuki Mokhtar)表示,检方将尽快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译者:叶俐纬/核稿:陈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