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生活17年却拿不到永居?外交官之女上诉被驳回
在瑞士,申请永久居留许可通常需要5至10年的居住时间,具体年限因申请人的国籍和融入程度而异。然而,一对外交官夫妇的17岁女儿虽然自出生以来一直生活在瑞士,但并无资格获得居留许可。瑞士联邦行政法院已驳回了这名年轻女子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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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肯尼亚年轻女子的父母是联合国某专门机构的官员。根据法院近日公布的判决,这名年轻女子自出生起便居住在瑞士。由于其父母的特殊外交身份,她持有由瑞士外交部签发的合法化居留证(legitimation card),该证件作为外交使团及其家属的居留许可。
由于持有的是合法化居留证,这名肯尼亚公民并不适用于《外国人法》(Foreign Nationals Act)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她在这一特殊身份下的居留年限不能计入申请常规瑞士居留许可(residence permit)的条件。对于来自肯尼亚的人员,获得居留许可通常需要在瑞士居住满十年。
带有特权的身份
上诉人尤其批评了外国人子女在适用普通规定时受到的不平等待遇。然而,法院认为,并不存在不平等对待,也不存在违宪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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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行政法院在维持瑞士联邦移民事务秘书处(SEM)的决定时裁定,国际公务员家庭成员的身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合法化居留证也赋予其一定的特权。
这名肯尼亚年轻女子在2017年申请入籍时被拒。此后,她申请常规的瑞士居留许可。沃州(Vaud)曾作出积极的初步决定,但瑞士联邦移民事务秘书处在2021年驳回了该申请。
法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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