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毙3名亲生子 南苏女妇女获判26年
此内容发布于 2017年05月30日 - 03:05
(法新社雪梨30日电) 为逃离南苏丹战火而移居澳洲的古欧德今天在澳洲被判刑26年。她坦承藉着把车开进湖里而杀害自己3个孩子,并试图谋杀第4名亲生儿不遂。
古欧德(Akon Guode)为逃避南苏丹内战而逃至澳洲。2015年,她将车子开进墨尔本郊区的湖里,她1岁的儿子布尔(Bol)和4岁的双胞胎韩格尔(Hanger)和马迪(Madit)因此溺毙。
救援人员从下沉的车里救出她和她5岁女儿阿露儿(Alual)。
法官拉斯瑞(Lex Lasry)宣判时指出,这名37岁的母亲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disorder),但她为何把车开进湖里仍是「悲剧性的谜」。
拉斯瑞表示:「孩子们因为你是他们的母亲而信任你。无论导致这种结果的真正理由为何,你背叛了这种信任,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古欧德有7名子女。她的大女儿先前在庭上表示,她很担心母亲的开车状况,因为她曾出现晕眩6个月之久,直到发生这起悲剧前。(译者:中央社周慧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