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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政府反对再次修改夫妇税制

夫妇税收动议:凯勒-苏特启动反对动议的宣传活动。
夫妇税收动议:凯勒-苏特启动反对动议的宣传活动。 Keystone-SDA

针对“赞成夫妇同样享有公平的联邦税收待遇-停止婚姻歧视!”动议,瑞士政府已启动反对该动议的复决宣传活动。这项动议将于11月29日交由瑞士选民及各州投票表决。

随着今年3月瑞士选民投票通过个人独立纳税制度,婚姻在税收方面受到歧视的问题已成为过去。

联邦委员会和议会均反对由瑞士中间党(Die Mitte/Le Centre)提出的这项宪法修正动议。根据动议内容,在征收联邦直接税时,已婚夫妇应继续被视为一个经济整体,共同纳税。

与此同时,该动议还要求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已婚夫妇不得受到比同居伴侣更不利的税收待遇。

为此,动议发起方提出了一种替代性的税额计算方法:税务机关应自动采用对夫妇最有利的税率。但联邦委员会的看法是,这项动议已失去意义,因为2026年3月,瑞士选民已经以绝对多数票赞成转向个人独立纳税制度。

联邦委员会认为,如果动议获得通过,将导致不同税收制度相互冲突,造成行政管理上的混乱。联邦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对已婚夫妇实行联合纳税,而已获批准的个人独立纳税制度则将适用于州税和市镇税。

此外,这项动议还将使已婚夫妇受益,却让未婚人士处于不利地位。

夫妇联合纳税制度还会给家庭中的第二收入者(大多数情况下是女性)造成就业障碍,削弱其经济独立性。瑞士联邦政府还警告说,根据动议的具体实施方式,税收收入可能减少,每年损失最多可达30亿瑞郎(约合人民币241亿元)。

瑞士“税收婚姻惩罚”

长期以来,瑞士已婚夫妇一直采用联合纳税制度,夫妻双方的收入合并计算,并按累进税率缴税。这导致部分已婚夫妇的税负高于收入相当的未婚同居伴侣,形成所谓的“税收婚姻惩罚”。为消除这种不公平待遇,瑞士决定推行个人独立纳税制度。

2026年3月8日,瑞士选民以54.26%的赞成票通过了《个人独立纳税联邦法》。新制度规定,无论婚姻状况如何,每个人都须单独申报收入和财产,改革将适用于联邦、州和市镇三级税收。夫妻双方都有收入的家庭通常会因此受益,但部分单收入家庭可能面临更高税负。

新制度最迟将于2032年实施外部链接,各州须相应调整税法。然而,夫妻税收公平问题的争论并未结束。中间党提出的动议主张继续对已婚夫妇实行联合征收直接联邦税,与3月公投通过的改革存在冲突,因此将于11月29日再次交由选民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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