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提醒 陆修法恐对和平示威动武
此内容发布于 2016年12月22日 - 10:50
(法新社北京22日电) 中国大陆修订人民警察法,将授权警察动内枪枝对付和平示威民众。人权观察组织今天表示,已提醒北京,法律需符合联合国标准。
公安部12月1日公布人民警察法草案,公告至年底。根据中国大陆媒体报导,新法案提供警察更多使用武器的具体指导原则。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今天就草案向北京当局提出评论指出,规定警察「警告无效后」可使用武器的5个情况当中,有3个不符合联合国基本原则。
草案条文指出,警察可使用武器的对象是「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人权观察中国研究员王松莲告诉法新社,中国大陆法律宽广地解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这样的用字让警察有权在远超过国际法允许情况下,对个人动武。(译者:中央社罗苑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