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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女子卡达遭性侵被判通奸罪

此内容发布于 2016年06月13日 - 06:50

(法新社杜哈13日电) 一名荷兰籍女子到卡达旅游时报案说遭性侵,杜哈法院今天判决这名女子犯下通奸罪,刑期一年,准予缓刑。

法院官员透露,22岁荷兰籍女子萝拉(Laura)并未出庭应讯,她还被判罚卡达币3000元(相当800美元)。

萝拉一旦缴交罚金,将被驱逐出境。

也未出庭应讯的男性被告,因犯下通奸罪,遭处以100下鞭刑,还将因饮酒多鞭打4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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