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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內,大麻將回歸瑞士藥房”

在瑞士,只有特定病症患者才被允許使用藥用大麻。
在瑞士,只有特定病症患者才被允許使用藥用大麻。 Keystone

在瑞士,成千上萬名患者服用大麻來緩解身體不適與病痛,然而,大部分病人都只能通過非法手段來獲取大麻。大麻療法領域的瑞士專家Rudolf Brenneisen認為,這一形勢令人不可思議。他預言說,法律禁止的大麻將會重現藥房,為此我們採訪了這位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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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被認為是醫藥領域的先鋒。早在25年前,瑞士就發起了憑醫生處方領取海洛因(多語)項目,其“四支柱”毒品政策也被其他國家效仿。

然而,對於醫用大麻,政府卻未採取這一進步舉措,瑞士藥用大麻素工作小組(STCM)(多語) 外部链接組長、聯合國麻醉品實驗室前任顧問Rudolf Brenneisen表示。

+ 大麻:禁藥何以得“解放”

瑞士資訊swissinfo.ch:您如何看待大麻:是應被禁止的毒品還是應該合法化的藥物?

Rudolf Brenneisen:大麻是蘊含極大治療潛力的一種植物,大家需要劃清致幻大麻與醫用大麻的界線,在我看來,大麻早就應該在瑞士合法化了。

大麻在瑞士
swissinfo.ch

對於身體不適或者病痛患者來說,大麻具有功效嗎?

大麻可以減少多種硬化症引發的肌肉痙攣、抽筋以及偏頭痛等慢性疼痛病症。一些試驗結果表明,大麻尤其是大麻二酚(Cannabidiol,簡稱CBD,是大麻的主要活性成分)可以抑制腫瘤細胞,而且,大麻也可以減少癲癇性痙攣的發病率。

大麻的副作用有哪些?

通常,大麻產生的副作用對身體並無大礙:口咽乾燥、心跳略微加速或者是有輕微眩暈感。到目前為止,我們尚未發現大麻有損人體內部器官。相比之下,阿司匹林產生的副作用則要更為嚴重。顯而易見,根據藥量以及四氫大麻酚(THC,大麻含有的刺激精神性物質)的比率,大麻也可以用於治療精神疾病。

“大麻是蘊含極大治療潛力的一種植物。”

因此,大麻似乎堪稱神藥……

許多患者這樣認為,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大麻並非神奇的藥物,也不是嗎啡的替代品。我們試圖打破大麻的汙名,但也不會對其大肆頌揚。

談及其功效,同時也不回避其弊端,這才是正確做法。最近在伯恩瑞士藥用大麻素工作小組組織的一次國際會議上,例如,專家們談到了一些大量吸食大麻的人出現劇烈嘔吐的現象,這一負面效果過去完全被人們的低估。據說,青少年過度吸食大麻會對大腦發育產生影響。

然而,大麻煙捲並非醫療用大麻的理想模式……

多年以來,我們不斷思索,藥用大麻怎樣才能更好地被人體吸收?大麻煙捲無疑不符合我們想像中的藥用大麻的範本,儘管對於自主採用大麻進行治療的患者來說,大麻煙捲的應用十分廣泛。

吞服片劑的作法也行不通,因為藥片中80-90%的四氫大麻酚會被肝臟破壞。因此,我們應該找到其他替代方法。比如說,通過口腔黏膜、鼻腔或者皮膚部位進行給藥。然而,我們面臨的主要挑戰卻在別處。

含義何在?

關於大麻的可用資訊大部分來自於對少數患者進行的研究,或者直接由患者提供,我們缺少對100或者200名患者所進行的大規模的臨床試驗。

rudolf brenneisen
藥理學家Rudolf Brenneisen是瑞士大麻研究領域的主力之一,多年來,為了讓大麻作為藥劑得到人們的認可,他一直在努力抗爭。他是瑞士大麻素工作小組組長,也負責《醫療用大麻和大麻二酚》(多語)的出版工作,國際上專門討論醫療用大麻的刊物有兩種,該雜誌就是其中之一。 swissinfo.ch

鑒於大麻有幾千年的悠久歷史,並且眾所周知,而對大麻所作的研究卻未取得進展,這又原因何在呢?

臨床研究造價不菲。拿在研藥Sativex來說,所投資金已達1億歐元。由於大麻的汙名,各大醫藥公司擔心這方面的研究會有損自身形象,投入也就毫無意義。事實上,大麻無法申請專利也是一個因素。此外,大麻產業十分興旺,將大麻引入醫藥市場競爭非常大。

傳統醫學著眼於“澄清事實”,或許, 我們應該拋開這一傳統醫學原則,去傾聽患者的講述。

在瑞士,有些患有慢性疼痛或者嚴重疾病的患者利用大麻進行醫治,他們面臨的可能性有哪些?

有些病人很幸運,他們的家庭醫生瞭解大麻的潛能或者出於道德因素,而不反對患者使用大麻。醫生應該向瑞士聯邦衛生局(OFSP)提請特殊授權,該程式可能持續3至4周。

問題在於,只有小部分患者可以受益於這一管道,許多人認為審批程序太過複雜而不了了之。因此,大多數人選擇自行治療,也就是在家中種植大麻或者通過非法管道進行購買,這種現象令人難以置信。

外部内容

國際上一直將瑞士奉為毒品政策方面的先鋒,只要考慮到瑞士政府在監管機制下為毒癮患者分發海洛因就可見一斑,為什麼他們對於醫療用大麻就不能“一視同仁”呢?

九十年代時,毒品依賴問題眾人有目共睹,伯恩聯邦大廈(瑞士政府與國會駐地)附近以及蘇黎世市中心都有露天吸毒的場面。政治家們與瑞士人民不斷施壓:採取措施勢在必行。

然而,人們在聚焦海洛因問題的同時,大麻問題卻被忽視了。在瑞士,人們看不到街頭狼狽不堪的吸食大麻者,病人施加的壓力也十分薄弱。但是,這只是時間問題而已,瑞士人民以及大部分政治家都支持醫療用大麻的普及。

蘇黎世的藥房聯合會希望在藥房出售大麻,其中包括導致迷幻作用的大麻,這是我們應該遵循的方式嗎?

醫療用大麻應該重新回歸藥房,並由資深專業人士進行監管,藥房不應該出售整株花序,如同各類藥品一樣,大麻也應該有品質保障。報亭或者煙草店不應像現在他們出售的所謂的“低濃度大麻”(canapa light)那樣出售大麻。

相反,消遣用的導致迷幻效果的大麻可以在大麻俱樂部進行交易,但是需要對購買者的年齡提出限制,可以實行會員制並且進行品質監控。

瑞士禁止種植、銷售以及消費四氫大麻酚(THC)含量超過1%的大麻(歐盟的極限為0.2%)。 2011年生效的新的《瑞士聯邦毒品法》(多語) 外部链接規定,用於醫療目的的大麻的使用權受到管制,需要聯邦衛生局的特殊授權(OFSP)。

然而,該程式令治療開始的時間滯後,象徵著“通往治療道路上的一個障礙”,瑞士政府指出(多語) 外部链接。對於那些需要醫療用大麻的患者,瑞士政府希望簡化審批程序,從這一意義上來說,初期計畫將於今年夏季前提出。

根據瑞士聯邦衛生局的統計數字,在瑞士,為了治療目而消費大麻的人有66’000至111’000人。在這些人中,只有幾千人擁有合法授權。

一些國家已經將醫療用大麻合法化,瑞士可能受到哪一模式的啟發?

在我看來,我們不能照搬照抄美國的模式,在美國,只要年滿21歲,就可以購買大麻,而不考慮其用途。在德國,在藥店購買大麻,患者需要醫生處方,我認為這是個不錯的主意。我肯定,三年內,瑞士也會採取如此作法。

最理想的是,大麻可以在瑞士生產,這也是為了避免跨境運輸產生的連帶問題。為了推廣並且協調研究,瑞士應該像荷蘭那樣建立大麻研究所,這將十分有益。

我以前在聯合國工作時的一個同事是麻醉藥劑領域的負責人,他曾對我說,瑞士應該繼續擔當先鋒,像當時對海洛因採取的做法那樣,應該將醫療用大麻合法化,我也對自己說:為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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