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拟修法:捐精宝宝收养不再等一年
想象一下:一个通过捐精出生的孩子,由两位家长共同抚养长大,但其中那位非生物学家长,在法律上却只是个“陌生人”。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瑞士政府希望简化流程,使通过捐赠精子孕育的子女,能更便捷地由其法定父母一方的伴侣收养。
9月12日,瑞士政府已向议会提交了一份《民法典》修正案草案。
该草案同样适用于在国外采用其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殖方式(包括代孕)出生的子女。现行关于配偶或伴侣子女收养的规定则无法适用于此类情况。
修正案针对的,是子女自出生起便与其合法父母和意定父母共同生活的情况。新规将确保他们能够在法律上获得充分的保护。
联邦委员会提议,取消现行规定中“意定父母与子女必须先有一年寄养关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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