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成員國再度討論大流行病協定
世界衛生組織(WHO)成員國正在為達成大流行病協定進行談判。雖然發展中國家希望獲得更多支持,但瑞士等工業化國家堅決主張維持現有專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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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當新冠疫情衝擊全球之時,幾乎沒有哪個國家為那場疫情做好了充分的準備。而當數家藥廠-有的甚至借助了巨額公共投資-得以相對迅速地開發出疫苗後,生產能力卻無法立刻跟上,不足以為所有國家提供疫苗。
如今,世衛的194個成員國希望能做好更充分準備,以應對將來發生的疫情。 自2021年底起,世衛就在草擬一份協定。今年11月初各成員國在日內瓦首次開始就協定草案文本展開辯論。上週各成員國再度開會,進行第七輪的政府間談判。
按照世衛慣例,這份協定也需各國達成共識。全球南方與全球北方之間的各輪辯論表明,這條路仍然很漫長。
合作的機遇
這份協定的重點是確保所有國家都能平等地獲得防範和對抗大流行病所需的工具。此外,該協定將確保世衛有能力監測病原體-這包括疫苗生產和防護設備等專業知識與技術。世衛也希望確保世界各地都能獲得必要的醫療服務。
非政府組織「無國界醫生」(Doctors Without Borders)的衛生政策專家胡元瓊告訴瑞士資訊swissinfo.ch,從該組織的角度來看,起草這份協寫為各國提供了一個合作的機會。她表示,各國政府正在談判的協定應依據世衛章程,將藥品作為公共利益加以保護,並維護「可達到的最高健康標準」權。
迄今為止,世衛成員國已同意適用「共享健康」(One Health)原則,即把人類、動物和環境的健康一同納入考慮,其目的是防止病原體從動物傳播給人類。
世衛成員國也同意,各國應在國家和國際層面進行跨領域合作,以監測病原體的發展。然而在簽署協定之前仍存在各種分歧,例如「利益共享」等方面。各國將被要求向世衛實驗室提供相關的病原菌株,以便藥廠生產疫苗及其他醫療產品。作為回報,相關國家在購買這些產品時價格應當優惠,有時甚至可以免費。發展中國家認為在獲得這些藥品時,自己需要更優惠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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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國家要求加強平等
而在其他決定上,各國的立場仍大相逕庭。舉例而言,工業化國家希望更專注於預防,而開發中國家則強調,協定的重點應是確保所有人都能公平地取得疫苗、藥品和診斷檢測試劑等醫療產品。後者批評富裕國家在新冠疫情期間囤積稀缺疫苗和治療藥物以備己用。
發展中國家也認為,迄今協商的協定文本在預防方面對自己提出了很高要求,但在公平取得診斷和醫療產品措施方面卻語焉不詳。在先前的談判中,南非代表由亞非拉多國組成的「公平集團」(Group of Equity)中的29個國家,要求保留已從文本中刪除的「責任共同而有別」的原則。南非認為,這對取得更公平的結果至關重要。
同屬「公平集團」的巴西指出,工業化國家已在履行協定規定的許多義務。巴西代表團在先前的談判中解釋:「對於我們卻終點線尚遠,我們仍需做很多工作。」他們舉例說,病原體監測和「共享健康」承諾就是這種情況。
從巴西的角度來看,另一個不平衡因素是資金和技術資源問題。工業化國家擁有更多資金與專業技術,而發展中國家卻往往無法獲得這兩方面資源,因為技術(例如疫苗生產技術)受專利權保護,因此要麼無法獲得,要麼過於昂貴。巴西強調說,出於這種不平衡,「我們必須承認能力不同,因而義務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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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化國家也需做出承諾
巴西堅稱,工業化國家應在技術轉移和智慧財產權方面做出更多承諾,後者涉及疫苗和藥品的專利權等問題。各非政府組織也認為,防範與檢測試劑、疫苗、治療、醫療設備(如氧氣機)的取得等問題也需討論。
瑞士非政府組織「公眾之眼」(Public Eye)的加布里埃拉·赫蒂希(Gabriela Hertig)表示:「在預防方面對發展中國家提出很多要求,而在獲得醫療產品方面卻對工業化國家施行 更少義務,這麼做很虛偽。」她補充說,擴大獲得範圍將威脅到位於工業化國家的企業的自身利益和巨額利潤。」
「無國界醫生」的胡女士也認為技術轉移的承諾非常重要。她指出,這也將使發展中國家能夠自行生產診斷試劑、疫苗和藥品。
對放寬專利權的反對
美國、歐盟國家和瑞士都對放寬專利權的呼籲持批評態度,同時對技術轉移的要求持保留意見。
美國代表團在先前的談判中解釋:「美國堅信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這能促進投資和創新。」疫苗開發等多個方面在新冠疫情之戰中發揮了作用,不應受到損害(如通過 暫時限制專利權以生產較便宜的仿製藥)。
美國代表團主張,取消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僅不會改善疫情緊急情況下的公平獲取,反而會對其產生削弱作用。國際製藥商協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and Associations)也公開支持保留專利權。該聯合會網站上的聲明稱:「沒有大流行病協定,也好過有一個糟糕的協定。」
歐盟則表示,歐盟及其成員國致力於改善發展中國家的能力差距,例如透過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大流行病基金。該基金在新冠疫情之後設立,是捐助國、基金會及民間團體之間的合作關係。
對瑞士來說,預警系統及大流行相關資訊的報告與交流非常重要。瑞士代表在談判之初曾說,瑞士因此支持協定文本中關於防範的部分,但仍有待強化。而文本中圍繞著讓專利權更加靈活的條款則應屬於其他組織職能範圍,即世界貿易組織(WTO)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這名代表同時指出。
贊成加強透明度
「無國界醫生」和「公眾之眼」都認為,藥品及其他醫療產品的研發成本必須透明,在公共投資的情況下尤應如此。新冠疫情期間,公共投資對疫苗的研發起到重要角色。這兩個非政府組織指出,這些投資必須與取得和價格各項條件掛鉤。「無國界醫生」也呼籲,為全球儲備及面向各國的醫療用品分配制定標準。
目前各種措施的籌資問題也未討論。例如巴西要求在這方面做出具有約束力的承諾,而瑞士等工業化國家則不希望設立任何新機構,只希望依賴世界銀行的大流行病基金。
12月初的談判討論了大流行病與公共衛生監測、共享健康、加強各國對大流行病的防範、準備和復原力等一系列重要內容。進一步的商討計畫於明年2月中旬舉行。世衛將於明年5月採納此協定。不過,一些觀察人士預計商討過程可能會持續更長時間。
(譯自英文:小雷,編:David Eugster/Virginie Man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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