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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開展大麻銷售試點:瑞士城市探索娛樂性大麻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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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在這問題上糾結多年後,最後決定研究娛樂性大麻刑法除罪化的社會影響。 Keystone

今年,瑞士在多個城市開展了合法大麻銷售試點,旨在探討規範化供應這種娛樂性藥物的正面影響。為了了解首個試點計畫的進展情況,瑞士資訊swissinfo.ch團隊前往巴塞爾,在那裡的一些藥局已可以買到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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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塞爾市中心的Klybeck藥房,*馬庫斯(Markus)向櫃檯後面的店員亮出身份證說:“請給我來點紫氣(Purple Gas)。”扎著馬尾辮的藥劑師點了點頭,轉身進入藥局深處。不久,他回到櫃檯前,用掃碼槍掃了一個顏色鮮豔的小包。 “請支付50瑞郎(約合美金55.51元)。”

包裝上貼的“瑞士認證大麻”標籤揭示了內容物。馬庫斯剛買了5克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為12%的自用大麻。

他是巴塞爾「大麻關懷」計畫的370名成年參與者之一,該計畫是一項為期兩年半的娛樂性大麻吸食研究,其目的是研究規範化的大麻供應對使用者健康和消費行為的影響,以便對瑞士法律進行可能的修改。巴塞爾是今年第一個啟動此類科學研究的七個瑞士城市之一。未來幾年,關於健康風險、吸食習慣及過度消費等的研究結果將受到密切關注。

儘管這些試點計畫得到了社會大眾的支持,但仍存在爭議。瑞士這種審慎、循序漸進的科學策略能否為那些糾結於娛樂性大麻合法化的國家提供一條新的道路?

“比葡萄酒要烈一些”

馬庫斯14歲時在巴塞爾與朋友初嚐了大麻的快感。現年30歲的他會在派對上、酒吧抽大麻,偶爾也在下班後抽一口,但他堅稱不是每天都吸。在餐飲業長時間工作讓他精疲力盡,而抽大麻是他放鬆的方式。他說:“感覺比喝一杯酒要烈一點,但第二天不會覺得難受。”

對馬庫斯來說,參與這項研究基本上是理所當然的事。他說:「我喜歡抽大麻,但我不喜歡尋找大麻產品的過程,也不想總是擔心大麻的價格和品質。這是我報名參加這項研究的主要原因。他還希望透過參與研究,達到「改善大麻吸食者的形象」。

以下影片展示了巴塞爾試驗中另一位名叫丹尼爾的大麻吸食者的經歷。

在瑞士,醫用大麻是合法的,但僅限於止痛等特殊情況。此外,也可以合法購買低濃度大麻用於非醫療用途,但前提是大麻中的四氫大麻酚含量低於1%,這種物質會令人產生「興奮感」。 雖然種植、消費和交易高濃度大麻是違法的,但攜帶不超過10克大麻供自己消費不會受到法律制裁。根據瑞士聯邦公共衛生局(FOPH)的數據,大約三分之一的瑞士人曾經嘗試過大麻。

瑞士在這問題上糾結多年後,最後決定研究娛樂性大麻刑法除罪化所產生的社會影響。2020年,議會支持修改一項法律,允許進行相關研究,為未來大麻監管決策提供科學資訊。一個聯邦委員會去年宣布:「大麻應受監管、可以合法取得,但不應過度宣傳。」為此,巴塞爾等城市的衛生部門正與各大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專業組織合作,共同努力實現這一目標。

嚴格受控的大麻試驗

巴塞爾城市州的州衛生局選擇Klybeck和其他八家藥局作為試點計畫的大麻銷售點。自今年1月起,這些藥局提供六種不同濃度的產品,包括四種大麻花和兩種大麻脂。這些有機國產大麻由瑞士Pure Production公司生產,並以「紫色氣體」(Purple Gas)、「檸檬餅」(Lemon Tart)和「柴油花粉」(Diesel Pollen)等商品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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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市中心Klybeck藥局提供給計畫參與者的大麻產品。 swissinfo.ch

藥劑師馬庫斯·弗里茨(Markus Fritz)是試點計畫的大力支持者。

他表示:「單純禁止不起作用。在藥局銷售大麻很有意思,因為產品都是高品質的有機產品。消費者很清楚自己買的是什麼。」

這項大麻研究受到嚴格監管。被選中的參與者大多是18-76歲的男性(佔80%),他們每次最多只能購買兩包5克裝的大麻供自己使用,每人每月最多只能購買含10克四氫大麻酚的大麻產品。

對於存放在藥局保險箱裡的大麻產品,其四氫大麻酚含量從4.5%到20%不等,價格與黑市價格持平。 根據四氫大麻酚含量的不同,一克產品的售價介於8-12瑞郎(人民幣65-102元)之間。 研究參與者在公共場合只能攜帶密封的原廠大麻,並在私人場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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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試點計畫的一部分,指定的巴塞爾藥局出售「紫色氣體」大麻(四氫大麻酚含量為12%)。 Keystone

“到處都有人在抽大麻”

在穿城而過的萊茵河岸邊,人們沐浴在深秋的陽光中。祖父母們給孩子們分發零食,而水邊的空氣中飄散著一股獨特的甜味。

「在巴塞爾,到處都有人在抽大麻,」一名咖啡館的女服務員邊收拾桌子邊說,「在萊茵河岸邊,這種現象尤為明顯,夏季警察每天會到此處巡邏兩三次。這裡下班後人很多,隨處都能聞到大麻的味道,但只要警察靠近,他們就會迅速地將大麻扔到河裡。”

瑞士已逐步將適量吸食大麻刑法除罪化:今年7月,聯邦最高法院裁定(英),如果沒有證據表明發生了任何犯罪行為,而且吸食者不是在吸食毒品時被當場抓獲,警方就不得沒收並銷毀10克以下的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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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娛樂性大麻試點計畫中的大麻由瑞士Pure Production公司在瑞士種植和加工。 Christian Beutler/Keystone

瑞士民眾支持大麻合法化

分佈在瑞士各地的試點計畫得到了聯邦公共衛生局、大多數城市市政和大多數瑞士居民的支持。2021年的一項民調顯示,70%的居民認為瑞士的大麻法案應該進行改革,高於三年前的58%。他們認為,限制黑市交易和保障消費者安全是支持大麻合法化的重要原因。

但這些計畫依舊面臨批評。

瑞士右翼人民黨巴塞爾分部支持出於醫療目的使用大麻,但堅決反對娛樂性大麻進行科學研究。

該黨表示:「政府不應該使用納稅人的錢,在有爭議的項目中推廣非法麻醉藥物。」

大麻與精神疾病有關

大麻與健康問題之間的關聯也令人擔憂。聯合國毒品監察機構今年稍早警告稱,各國政府將娛樂性大麻合法化的政策導致大麻消費量增加和相關健康問題上升。出於類似的原因,伯恩市政府反對在瑞士首都開展娛樂性大麻試點計畫。

伯恩大學去年發佈的一項研究顯示,因吸食大麻而入住精神病院的患者比例急劇上升。病例多發於青少年及青壯年(15-44歲),與女性相比,男性確診患者的增幅更大。

該計畫的聯合負責人、阿爾高州一家精神病診所的研究主管拉維尼婭·巴爾特斯(Lavinia Baltes)表示,巴塞爾的「大麻關懷」計畫旨在預防危險的消費習慣,及時識別並干預不當吸食問題,並努力減少其潛在傷害。

她強調了加拿大五年前大麻合法化的案例。加拿大的《大麻法》透過限制向年輕人出售大麻、限制四氫大麻酚的含量、在產品上明確標註全面的健康警告、提供公共資訊和開展大麻使用研究等措施,全力保障社會大眾健康和公共安全 。

巴爾特斯指出:「採取這種策略後,我們觀察到消費方式發生了轉變,從抽大麻轉向風險較低的消費形式,如電子煙和吞食。」

自2014年以來,美國多個州已合法化娛樂性大麻,烏拉圭和加拿大分別於2012年和2018年合法化娛樂性大麻。

2022年,泰國成為東南亞首個將大麻刑法除罪化的國家,但由於缺乏具體措施,政府不得不匆忙發佈規定,以防止大麻濫用,特別是防止兒童接觸。

2021年12月,馬爾他通過了一項法律,允許民眾在家中和經註冊的非營利種植俱樂部內有限度地種植大麻,也允許在私人住宅中吸食大麻。 荷蘭自1970年代起實行的大麻受管制銷售制度有了進一步發展,近期設立了一個「封閉式咖啡店供應連結」。

同時,捷克、德國、盧森堡和瑞士政府也公佈了各自的計畫,計畫對娛樂性大麻進行標準化供應。 瑞士於2023年1月啟動了一項關於合法銷售大麻的科學研究試點。

在台灣大麻及相關產品都屬於第二級毒品,台灣法律諮詢通網站(lawyerknow)上寫道:不論是醫用或是娛樂用大麻都是處於非法禁止的狀態,因此若是種植、持有、買賣或 使用二級毒品大麻,都會觸犯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必須面臨法律責任。

在巴塞爾,試點計畫的參與者必須參加多次會議和線上調查,與健康專家分享他們的經驗。

專家希望了解大麻對參與者身心健康的影響,並專注於憂鬱、焦慮、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精神病和生活品質等問題。

首批研究結果將於2024年1月公佈。到目前為止,州衛生機構報告稱,2023年上半年透過該計畫銷售了13公斤大麻,並沒有發生任何不良事件。

據Klybeck藥劑師透露,四氫大麻酚含量最高的大麻產品最受歡迎。馬庫斯表示,在試驗中他嘗試了幾種不同的大麻品種,但吸食量與先前一樣。

他說:但我計畫逐漸減少吸食量。

中國對西方放寬大麻政策的看法

中國人幾千年來都在合法種植漢麻,即工業大麻。由於耕種培育方式和目的的不同,漢麻和所謂毒品大麻是兩種不同的植物,中國漢麻中四氫大麻酚的含量低於0.3%。中國也種植藥用大麻,但管制非常嚴格,非法販賣大麻屬於重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明確規定大麻屬於毒品,在中國境內非法種植、持有和使用大麻是違法行為。包括港台地區,也針對大麻有明文規定:

香港自2023年2月1日起將大麻二酚(CBD)列為危險藥物。大麻二酚是從大麻植物提煉出的非致幻性化學物質,有多種藥理作用,但香港保安局禁毒處官方網站上寫道:大麻二酚的藥理作用缺乏「權威科學證據」,並認為大麻二酚可能在儲存過程中自然分解、轉化,或被有意製造成大麻中的致幻成分四氫大麻酚。 四氫大麻酚在香港屬於危險藥品。根據香港《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任何人在香港販運、持有或吸食大麻二酚將被列為非法行為,法律定罪上與海洛因、古柯鹼同等級。

《中國青年報》2019年報導:國家禁毒辦在《2018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中指出,自加拿大宣布大麻“合法化”,以及美國多數州宣布娛樂和醫用大麻“合法化”以來,從北美 向中國走私大麻的案件明顯增加。 我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管理辦法》《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等法規中,對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的供應、運輸、生產等,進行了嚴格的管制。刑法明確指出,大麻與鴉片、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冰毒)、嗎啡、古柯鹼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一樣,屬於毒品的範圍。

該報在報道中表示,中國對於外國人違法犯罪行使管轄權,主要基於屬地管轄原則,凡在中國領域內違法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中國法律。 對於西方的做法,該報認為,這與相關國家的國情有著密切關係。荷蘭、美國等國家因為歷史等因素,吸食大麻人人數居高不下,有統計量甚至高達40-50%。如果強行禁止,勢必加劇地下傳播態勢,讓硬毒品毒害更多人。這些國家或地區推行「合法化」,一個更重要的目的在於控制。

而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在加拿大2018年「大麻合法化」之後,特意對中國公民致函,鄭重提醒領區廣大中國公民,特別是留學生,為了保障自己的身心健康,繼續避免接觸或使用大麻 。

*應受訪者要求,其姓名已更改,但真實姓名已告知作者。

(編:Sabrina Weiss/Veronica De Vore,譯自英文:中文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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