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长签儿童受害法 性侵受害者追诉时效拉长
(法新社纽约14日电) 美国纽约州州长今天签署「儿童受害法」,延长孩童时期性侵受害者提告的法律时效,相关诉讼可能将如排山倒海而来。
多年来遭天主教会反对的儿童受害法(Child Victims Act)明定,受害者直到55岁都可提出民事告诉,刑事诉讼则可于28岁前提出。旧法明定的时效为23岁。
将于6个月内生效的新法也提供为期一年的追溯期,各年龄的受害者,都可在这个追溯期内采取民事动作。
纽约州长古莫(Andrew Cuomo)在声明中说:「这项法案将替受害者带来正义,导正长久以来未获承认且未受惩罚的错误。透过签署这项法案,我们可以说,没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威权的外衣并非牢不可破,如果你犯了法,我们就会把你揪出来,让你受到责罚,让正义得到伸张。」
有700多万天主教徒的纽约州,是美国诉讼时效最严格的其中一州。
维权组织Child USA执行长韩密尔顿(Marci Hamilton)表示,这项法案获得认可,「代表超过15年来,受害者与倡议人士对抗天主教高层与保险业者的食古不化有了成果」。(译者:郑诗韵/核稿:陈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