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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3人涉六四集会案 煽惑及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此内容发布于 2021年12月09日 - 01:20

(法新社香港9日电)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3人去年所涉的「六四」集会案今天在法院审理,区域法院裁定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成立。

除了74岁的黎智英,被告还有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以及立场新闻前记者何桂蓝。

这起案件中,黎智英和邹幸彤被控于去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邹幸彤及何桂蓝也被控于同日同地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除了此案,黎智英先前已因3起非法集结案合共被判囚20个月。此外,他也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仍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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