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士医生组织收紧辅助自杀指导原则

辅助自杀组织批评认为,负责安乐死案例的医生遵守的新规定过于严苛,在现实中难以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瑞士医生协会(Swiss Medical Association)5月19日达成一致的指导原则规定,“在医学和伦理上均不存在正当理由为健康人提供辅助自杀(安乐死)” 。这意味着,想结束自己生命的健康人今后必须证明他们的痛苦“令人难以忍受”,并且“其他选择都不成功,或因其不合理性被患者拒绝。”
此外,患者应该在作出最终决定前与医生至少面谈两次-中间间隔至少两周-以便能通过“详尽的讨论”确保患者的愿望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而且没有改变”。
此举恰好使瑞士医生协会的原则与瑞士医学科学院(Swiss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2018年达成的原则取得一致。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这两份指导原则今后将成为医生遵守的义务规范的组成部分。
侵犯权利?
在一份联合声明中,瑞士主要的辅助自杀组织指出该原则在法律上不可接受,而且想要结束自己生命的人会因此更难获得帮助。这些组织认为,尤其是让医生决定患者的情况“严重与否”的要求,侵犯了患者定义自己主观痛苦程度的个人权利。
身为瑞士法语团体“解脱”(EXIT)的联合负责人,Jean-Jacques Bise对瑞士法语公共广播RTS表示,新规定不切实际-特别是在决定前与医生面谈两次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很难执行。
瑞士法律在患者自己实施自杀行为,且提供帮助的人不是其死亡的既得利益者这一情况下容忍辅助自杀。自20世纪40年代起,辅助自杀在瑞士属合法行为。在每年平均有记录的67000起死亡中,辅助自杀约占1.5%。
相关内容
新闻

符合JTI标准
您可以在这里找到读者与我们记者团队正在讨论交流的话题。
请加入我们!如果您想就本文涉及的话题展开新的讨论,或者想向我们反映您发现的事实错误,请发邮件给我们:chinese@swissinfo.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