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塞恩医院获许实施安乐死
瑞士卢塞恩州的绝症患者今后不必再为了接受安乐死而不得不离开医院。3月30日,州议会投票决定,支持设立关于在养老院和医院进行协助死亡的法律规范。
3月30日,卢塞恩州议会以81票对27票通过了来自左翼社会民主党成员Sara Muff提出的相关动议。在动议中,Muff要求为所有公共卫生和社会护理机构引入外部协助死亡建立法律框架。她表示,对自己生命的自主决定权应当包含生命的终点,并适用于所有人,无论他们身在何处。
目前,许多护理院都有各自关于协助死亡的指导方针。州卫生部部长、中间党成员Michaela Tschuor在州议会中指出,住在养老院或社会护理机构的人员并不能像居家者那样平等地获得协助死亡的途径。
因此,Tschuor主张通过立法,确保在护理机构中获得外部协助死亡服务的平等机会。但她代表政府意见:希望将医院排除在外协助自杀范围之外。她说,医院的职责在于治疗、护理和减轻痛苦。
Muff对此并不赞同。她说,医院同样是人们去世的地方,因此生命终点的自主权也应该适用于医院。不应发生这样的情况:生命将尽之时,病人必须离开医院才能接受协助安乐死。
中间党的Karin Andrea Stadelmann同样认为协助死亡应当在医院中有其一席之地。她表示,在姑息治疗中,重点已不再是治愈,而是照护。
社会民主党的Priska Fleischlin认为,对于遭受痛苦的人来说,死亡是一种解脱。如今在医院里,“想要死亡”已是可能-例如放弃延长生命的医疗措施。然而,与协助死亡不同的是,医院的重点在于减轻痛苦,而非缩短生命。
与此同时,中间党的Stephan Schärli和自由民主党的Sibylle Boos-Braun则支持政府的立场。他们认为,医院不应被迫提供与其基本使命相矛盾的服务,同时担心,协助死亡服务可能将医院工作人员置于为难局面。
中间党的Gerda Jung及人民党的Jasmin Ursprung则主张完全否决上述动议。Ursprung认为,护理机构能够自行决定协助死亡的问题,统一的州级规定不会带来任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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