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韩前总统李明博贪污受贿 判15年罚130亿韩元
(法新社首尔5日电)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南韩前总统李明博因涉嫌贪污受贿,判处15年徒刑,罚锾130亿韩元(约新台币3.5亿元)。
2008到2013年担任南韩总统的李明博是南韩第4位沦为阶下囚的总统。他的继任者朴槿惠因另一桩贪污丑闻入狱服刑,2017年初遭宪法法庭正式弹劾下台,卷入朴槿惠贪污案的三星集团少主李在�g也遭判处入狱。
李明博被控从三星和南韩情报部门等机构接受1000万美元(约新台币3.1亿元)贿款,引起外界对政府和企业领导人之间紧密关系的担忧。
三星和李明博都一概否认止指控。
法官表示:「经全盘考虑后,重罚被告是不可避免的。」李明博因为健康问题而缺席庭审。
李明博4月被指控收贿、侵吞公款和滥用职权等16项罪名。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定李明博是他胞兄李相得名下的汽车零件制造商DAS实际掌控人,并创建约240亿韩元行贿基金。(译者:陈昱婷/核稿:陈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