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府反对学校实施儿童穆斯林头巾禁令
2013年,瑞士圣加仑州圣马格雷滕镇( St. Margrethen)一名14岁穆斯林女学生坚持在课堂中佩戴穆斯林头巾,而校方依据校规及社区行政规定要求其脱下头巾。一时间,确保宗教信仰自由与保障教学秩序之间的讨论沸沸扬扬。
2015年底,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该禁止令不成立-即不能以一般规则禁止在校学生佩戴头巾。其理由包括:佩戴头巾并未自动妨碍教学效果,也不构成失控或纪律问题。
近日,瑞士政府再次明确表示,不支持公立学校禁止女学生在校佩戴头巾的规定,认为现行法律已充分保障女学生都能在校读书、参与体育活动及游泳课。
2024年,瑞士联邦议会国民院责成政府进一步检视该禁令。联邦政府在10月22日的相关新闻稿中表示,是否执行禁令属于各州管辖范畴。
此前,州政府曾在个别案例中执行过女学生在校不得佩戴头巾的禁令。此举促使联邦最高法院就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裁决。法院在2015年的上述裁决中判定,公立学校全面禁止儿童佩戴头巾与宪法精神不符。该裁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政府同时认为,国家(包括公立学校)应在宗教符号问题上保持中立态度。因此,反对在校实施儿童佩戴头巾的全面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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